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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付“豆腐渣”,古人有方法!

发表于2012-11-17

(原文摘编)在南京内城南门的墙垛上,许多明代留下来的砖头都刻有铭文,如有一块灰砖上刻着这样三行文字:“招甲席俊翁甲首方朝张/窑匠卢立/造砖夫 广福寺”。

在城墙的砖头上勒刻自己的姓名,这不是为了青史留名、千古流芳,而是在执行明王朝强制推行的“质量追溯制”。这是一个严密的技术质量监管体系:每一处工程,都有制砖的窑匠、造砖夫与提供劳役的人户来承担建筑质量上的直接责任,由基层组织——里甲的负责人(招甲、甲首)承担担保责任,并且监工的官吏(典史、司吏)也负有连带责任。这些出了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严重者会被处死。

“城砖落款”其实是中国社会很古老的一项礼法传统,在律法上有一个专门的说法,叫做“物勒工名”。《唐律疏议》中就有“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的记载,可以看出中国礼法传统对“诚信”的强调。

“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开始只是强制的责任认定,但在漫长的演进过程中,它使一部分优秀工匠的名字脱颖而出,成为获得广泛信任的品牌。这便是商标的渊源,如清代的“张小泉”剪刀就是这么来的。这个时候,“物勒工名”已成为了主动的诚信宣示,为了维持自己的品牌与信誉,工匠会自觉地避免以次充好、避免制造“豆腐渣”。

发表于2012-11-17
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打击不力,处罚太轻……
在目前的大背景下,想治理一个行业是不易可行的。
新一届 新气象 只能说 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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