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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停车费收费10元

发表于2010-12-31
再次咨询了宝山区物价局,有关同志说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前,过夜只能按5元收费,如果物业强行要收费10元的,请各位业主注意收集好证据并拨打宝山区物价局投诉电话(56692936),物价局会来调查的
发表于2010-12-31
发表于2011-01-01
已经打了,请大家开车的朋友不停的打
发表于2011-01-03
顶你!
发表于2011-01-03
这样乱收费,而且又不办点实事的物业真是太差了 。园区卫生搞的一塌糊涂,天天还想着调价,请问你们服务呢,跟得上吗??
发表于2011-01-03

      小区车库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产权有两种,一种为开发商所有。另一种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如属开发商所有产权的地下车库高收费也非常不妥,因为做为公共配套设施,前提是服务本小区全体业主,买房之时并没有公示地下车库停车费收费标准,现在要高收费至少要征求业主的意见,何况此楼盘周边全部是工地,配套设施都没有完善。此种情况按照物价局的最高收费标准收取,实在不妥。 另一种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收费标准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决定,业委会需征求业主同意,本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家可以共同行动起来成立临时业委会。物业是本小区全体业主聘请来的管家,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单位,不是供小区高消费的商家。 我提议各位有车的业主,共同行动起来,只要大家一起在一张A4纸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不同意如此高价的停车收费标准,我相信物价局也会酌情考虑大家的意见。道路运输管理处也不会批准的。

发表于2011-01-04
无稽之谈,维护权益,拒绝乱收费!
发表于2011-01-04
电话打过去了,还有一电话56600957.。请大家维权。不合理的收费不能交。
发表于2011-01-04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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