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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这样的人配做父母吗?

发表于2013-05-14

贵州11岁女童惨遭生父酷刑:开水烫头、鱼线缝嘴。上海一名父亲把年仅1岁的亲生儿子摔成颅骨骨折、伤势危重。国外对虐待孩子的父母可以剥夺监护权,但传统观念还是觉得孩子应该跟父母在一起,即使父母有些问题,你支持剥夺虐待孩子的父母监护权吗?

发表于2013-05-14

怜的小孩也是弱势群体,呼吁国家立法保护他们。剥夺亲生父母的监护权可行的前提是必须有完善的保障体系,让孩子们过得更好!

发表于2013-05-14

应该此生不再让他见到女儿。我国总是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我国的儿童保护法也形同虚设。

发表于2013-05-14

不但要剥夺监护权,还必须严惩!用他们对待孩子的方法对待他们自己!

发表于2013-05-14

这样的监护人可以剥夺他的监护权,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将来是为国家服务的,希望国家能够把这些孩子保护起来,让他们健康的成长!

发表于2013-05-14

孩子受到父母的虐待,身受皮肉之苦和创伤;同时心理也受到伤害,长期的阴影不利于他们的成长。剥夺这些父母的监护权,不但可以解除孩子们的皮肉之苦和身体创伤,也创造了有利于他们的成长环境。

发表于2013-05-14

这样的暴君不佩做孩子的父亲,跟着这样的父亲也只有死路一条,应该多为孩子着想,另寻出路。

发表于2013-05-14

虎毒不食子,這樣的父母不配做人父母

发表于2013-05-14

为人父母怎能下此狠心?也许做父母的有难处,但是再困难也不要拿孩子出气,孩子有自己的未来,你们这样做那是毁了她的未来!

发表于2013-05-14

这个当父亲的就是畜生,基本连人都不会做,别丢人类的脸,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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