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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版主新规出炉!励志将风景里打造成钻石级论坛!

发表于2011-10-10
          鉴于最近论坛出现了严重的刷屏现象,本版主决定“洗心革面”要重振论坛雄风,励志将风景里打造成“钻石级论坛”!
同时,想邀请有志之士,共同管理论坛,共同组织活动,丰富各位业主的小区生活!


【口号】风景里,我的家!
【宗旨】 1.以业主的利益为前进目标
                  2.以丰富业主业余生活为奋斗动力
                 3.邻里间团结有爱为共同理念

【业主义务】
1.维护论坛形象:论坛要有团队精神,讲文明,环保,礼仪;
2.业主间以和为贵:都是朋友,不拉帮结派、勾心斗角、人身攻击;
3.把论坛发扬光大:向身边的朋友、同学、同事推荐。
4.将小区里、邻里间发生的趣事,把业主们的活动,把开心不开心都写到论坛上。

【坛规:三大纪律】
1.入坛者请先注册认证!
2.不准严重刷屏,违规1次收黄牌警告一张,并要求每天论坛一记请帖;违规3次,直接红牌罚下,并请自觉退坛!
3.不准滥发广告。若邻居有开淘宝、或是小店的,可适当在论坛里为自己的小店宣传,但不可滥发,建议一周一帖为宜!一旦发现有人滥发广告,将直接删帖!
发表于2011-10-10
优游山水,您好!你所发的帖子“版主新规出炉!励志将风景里打造成钻石级论坛!”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风景里业主论坛固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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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10-10
优游山水,您好!你所发的帖子“版主新规出炉!励志将风景里打造成钻石级论坛!”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风景里业主论坛精华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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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10-10
支持版主!刷屏行为很恶劣
发表于2011-10-10

顶起!

发表于2011-10-10
报告版主,论坛上公布的其中一个QQ号,说我没买房,不让我加!我觉得这是对有意向业主或可能成为邻居的不尊重
发表于2011-10-10
顶起!
发表于2011-10-10
引用:sunblock77在2011-10-10 15:33:22写道:原帖
报告版主,论坛上公布的其中一个QQ号,说我没买房,不让我加!我觉得这是对有意向业主或可能成为邻居的不尊重
 
 请看清楚在讲好吧,有俩个帖子,一个是针对已购买的
一个是针对有意向购买的。自己选。
发表于2011-10-11
引用:dabaoxifu在2011-10-10 21:07:04写道:原帖
引用:sunblock77在2011-10-10 15:33:22写道:原帖
报告版主,论坛上公布的其中一个QQ号,说我没买房,不让我加!我觉得这是对有意向业主或可能成为邻居的不尊重
 请看清楚在讲好吧,有俩个帖子,一个是针对已购买的
一个是针对有意向购买的。自己选。
 
 那还不是没买的人进不了你那群,才自建的!独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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