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沪出台餐饮添加剂公示细则 牛肉膏等属复合调味料
- 发表于2011-06-02
谢谢你哦,你是最棒的
- 发表于2011-06-02
还没有机会尝试一下 帮顶
- 发表于2011-06-02
我喜欢啊,请继续 支持你
- 发表于2011-06-02
支持一下!!呵呵,不错
- 发表于2011-06-02
没看完~~~~~~ 先顶,好同志
- 发表于2011-06-02
支持一下!!呵呵,不错
- 发表于2011-06-02
佩服你,能发这么好的帖子,厉害
- 发表于2011-06-03
经验之谈,谢谢楼主了,请继续努力
- 发表于2011-06-03
一起交流!楼主给咱们提供机会了
市食药监局公布的《通知》规定,餐饮服务单位自行加工配置的火锅底料、调味料、饮料均属于“自制”产品范围,需要向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并进行公示。
《通知》还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包装标签上应有“食品添加剂”、“香精”、“色素”等添加剂名称或类别字样。嫩肉粉、牛肉膏等属于复合调味料,不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