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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婚姻法划定的房产规定,一定都不好

发表于2011-08-16

新婚姻法好像是说,婚前的房产,只要产权人只有一方的,哪怕婚后是双方共同还款,当出现矛盾后,房产还是属于产权人所有,这个完全不对的啊,至少双方都换过款了啊。

上次看到一个例子,男方婚前100万购入一套房子,以每月5000的还款还20年,4年后房产涨价到300万,夫妻闹离婚,男方只给了女方12万共同还贷的钱。

这凭什么啊。。。

而新的婚姻法让新婚夫妇直接想把名字写入房产证,拆东墙补西墙的解决办法嘛

发表于2011-08-16

你那里看到的,应该是增值部分也会适当补偿的

发表于2011-08-16
我也觉得不好,男人们的离婚成本太低了,很容易没想清楚就轻易结婚
发表于2011-08-16

新的法律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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