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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物业费

发表于2010-08-06
收房条件之一说是要提前缴12个月的物业费,我所知道的都是要求当月交当月的,请教大虾们的小区有遇见过规定物业费需要提前12个月一交的?这个比租房付三压一还狠啊,是付12。这个是别墅小区通常的规定还是马德里的特色?
发表于2010-08-06

按国家规定,第一个月可以不付,而且最多只付3个月,除非业主愿意,否则可去房屋

管理局投诉

发表于2010-08-06
这个问题我们业主要好好商量一下,哪有没住就开始交物业费的事。
发表于2010-08-06

问了一下,也有其它交房新宅小区预付12个月的,但没听说有不可以拉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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