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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委会与物业的关系

发表于2019-05-04
转:我认为成立业委会不是为了与物业对抗,业主避免以对抗方式发起,物业也不能以对抗或不作为方式拖延。成立业委会理由很简单,只是因为达到了法定的成立条件,所以要成立。

成立业委会是因为小区管理需要一种规则来约束,没有规则,大家都会很受伤。有些事拖得越久,对双方越不利,以后矛盾调和的可能性也越低。如业委会早些时候成立,如今又何来部分业主向区长或媒体反映情况,这需要反思。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在正当诉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良民就会逐渐变为暴民。所以,各方均应以积极的态度来推动此事进程,不发牢骚,务实推动。拖不解决任何问题的,只会激化矛盾,在所有的问题上,民意最终起决定性作用。与民意相违,下场不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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