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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立业委会的必要性

发表于2019-05-04
转:本小区成立业委会是当务之急,目前居委会有不作为嫌疑,根据新的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居委会是街道的派出机构,居委会不但要牵头,而且筹备组的组长是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我的认为,小区范围内的一草一木都是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成立业委会关键是要业委会担当起维护所有业主的正当权益,如小区的公共收益,停车费、广告费都是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按照约定比例提成),现在无一个业主知情,这么多年来缺少监督,从物业管理的组织架构上是不合理、不正常的;再说,成立业委会可以把小区维修资金开通,通过指定银行存款保值升值,得利于是每户业主,现在的维修资金未开通等于在贬值。我希望尽快向街道及相关部门(房办)反映和介入,督促本小区把成立业委会工作尽快推进,不能再停留在原有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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