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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江苏土地奇案:开发商合法土地被政府转卖

发表于2016-11-16


十年时间,江苏省新沂市中心核心地段的6亩土地,三易其主,如今已在江苏汉信地产手里,成为其开发的汉锦城项目的一部分,现在这个项目正在在热火朝天地销售,而华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华为置业”)负责人闫京港仍执着地认为,这块土地是属于自己的,是被当地政府强行夺走,非法卖给了他人。


因为,他认为自己手里还持有该块土地的合法土地证,他在这块土地上建的房地产项目却被强拆,另一家房地产公司江苏汉信地产却也获得了这块土地的土地所有权证。这样离奇的事情,对外人来说是一个奇闻,对自认为是土地“合法主人”的闫京港来说,却是横亘心头十年的痛。为此,华为置业十年来多次提起诉讼,却屡次败诉。


据闫京港称,2006年,华为置业通过继受方式取得了“新国用(2006)0118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面积2836.5平方米”。时间长达十年,且连续不断向税务部门交纳土地使用税,至2013年7月被强制拆迁时止。


11月1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项目地看到,由江苏汉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操刀的商住综合体汉锦城,主体结构已完工,销售已是热火朝天。


11月14日,闫京港则将迎来江苏省高院就此案开庭,这已是从沛县初审、徐州二审之后再次努力,也是他笃信的最后寄望。


“这就是明抢,我持有合法土地使用证,2010年,新沂市政府仅凭借一纸通告就将土地收回,而且在未注销我土地证的情况下,2012年,同一块地又为招商引资企业江苏汉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汉信地产)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形成了一地两卖,一地两证,一物两权。”闫京港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说,声音显得很愤怒。


面对闫京港提出的质疑,以及商业综合体汉锦城的审批情况,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向新沂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求证,在其内部协商后,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其中缘由无从知晓。


此间,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亦曾致电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未得到回应。


但是,通过梳理相关审批文件、诉讼文件,以及闫京港的回忆可大体还原整个事件,探寻出其中纷争缘由和端倪。


发表于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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