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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付新婚姻法解释6大绝招~

发表于2011-09-06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婚后由夫妻一方出资购房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这一方的财产。这与过去的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完全不同,“对付新司法解释,姑娘们和姑娘们的妈,有的是办法”。

6招应对婚姻法新司法解释

办法1

结婚前要求男方先把他妈给的房子卖掉,再买一套,房产证上写上男女两人的名字,不这样办就休想结婚。

办法2

两人共同买一套,但女方只出卫生间面积的钱,如果以后离婚,女方把卫生间门钉死就离开,如果男方擅自打开,就到法院去告他,他花钱要买回也不卖给他。

办法3

生了小孩要求男方给予冠姓费用,小孩从女人肚子里生出来,凭什么姓你男的姓,不给巨额冠姓费,小孩就随女方姓。

办法4

男的房是他妈的房,内部装修由女的来负责,把里面的水电全改掉,如果以后离婚,这些东西全部拆掉,把水电结构也全毁掉,让你男的以后好受。

办法5

大不了不结婚,就同居。不想生孩子就不生,想生就生一个,以后双方不再互相喜欢了,如果女的想要孩子就坚决不给他,如果男的想要,拿房子来换。

办法6

反正家里没有一样东西是女的了,那么好,女的住一年就把房子破坏一年,就是以后离婚了,你这房子也卖不出去了,就是想卖,女的就到网上去发帖,说那个凶宅,发生过凶杀案。

点评总结:男人看清楚了,这样的女人能要吗。

发表于2011-09-06
其实我倒觉得这种方法挺好的
发表于2011-09-06
那这样还结什么婚呢
发表于2011-09-06
所以说,女人还是有套自己的房子比较安心,男人有时候真靠不住
发表于2011-09-19
真狠
发表于2011-09-19

结婚是美好的事情

发表于2011-09-19
额 这结婚是为了什么
发表于2011-09-19

看来各有对策啊!

发表于2011-09-19
服了
发表于2011-09-20

这是想要好好过日子的吗?不想过日子结婚干什么?天天要就新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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