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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浦东新区政府发布调整浦东部分行政区划通告

发表于2012-11-13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浦东新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沪府〔2012〕89号)),撤销申港街道、芦潮港镇建制,调整老港镇部分行政区划,设立南汇新城镇。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本市行政区划变更审批权限的请示〉的通知》(沪府办发〔1990〕10号)的有关精神,现将南汇新城镇的行政区划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1、管辖范围:南汇新城镇由原申港街道、芦潮港镇和老港镇大治河以南(不含大河村和东河村)的区域合并组成。东至长江,南至杭州湾,西至奉贤区和浦东新区泥城镇、书院镇边界,北至大治河。

2、政府驻地:申港大道200号。

3、法定代表人:袁胜明。

4、联系方式:电话:68283215,邮编:201306。

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2315/node17239/node17240/u21ai678894.html

发表于2012-11-13
发表于2012-11-13
不知道后面还有啥动作?


发表于2012-11-13

后面的动作就是再分分划划。

发表于2012-11-14
领导就是要做点事情的!
发表于2012-11-14
下一步就是在这儿修改20个写字楼


发表于2012-11-19
都成镇了,还期待啥,老老实实过好我们的日子更重要
发表于2012-12-06

新政府三把火 不知道会烧成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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