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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4年上海停办人才类“集体户”,你同意吗?

发表于2013-12-31

上海停办人才类“集体户

从2014年1月1日起,一系列关系民生的新规定将实施。明年起,经市人保局、市教委等部门审核同意迁入上海市的人员,停止落户人才类“集体户”。对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或所在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等原因,确无落户条件的上海市引进人才,可在其本人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落户。

拟落户“社区公共户”人员将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并按规定程序报分(县)局、市局审批。


发表于2013-12-31

集体户口本来也没什么用吧

发表于2014-01-03

那目前是集体户口的怎么办?

发表于2014-01-08
引用:花yin在2014-01-03 14:54:11写道:
3楼

那目前是集体户口的怎么办?

 都迁走 迁到社区街道里的公共户

发表于2014-01-08

不同意

发表于2014-01-15

这有什么本质区别吗

发表于2014-01-17
引用:苏妙墩在2014-01-15 10:59:54写道:
6楼

这有什么本质区别吗

 实际上没什么本质区别吧

发表于2014-01-17

毫无压力

发表于2014-01-17

落在社区应该是为了方便管理

发表于2014-01-21

管理的工作都在社区了,那原来管集体户口的部门不就没事情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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