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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知道现在是什么风气,政府分配的房东怎么也会不讲道理的?

发表于2014-09-29

无意看到一个现实情况发生:说:一个小姑娘租了一套房子在宜浩佳园100弄53号,(几号就不说了)本来租的挺好的,但不知什么原因?房东无故打电话说:不租了,因为有人举报说“群组”,说实话,现在临港还真没有热闹到群组这样的好景象,房东也不去调查,就给租客戴了这个帽子,其实房东完全可以看看监控,每天有几个人住在里面的?人家确认没有群组。之后发生的事情太搞笑了,房东无故提的不租房子了,照理应该算违约方,应该赔偿人家租客最起码一个月的房租的,不但房租不给人家,租客付了3个月房租还有一个月的押金也不返还给人家(租客太好了,每个人都和她似的,那绝对的和谐世界了)还没事就跑到人家的工作单位去闹事,仗着自己是机关单位上班的,平头老白姓惹不起,(这样会有民愤的)说:1.要租客当着所有员工的面向房东道歉,2.把这个月的所有水电费都交掉(照理是应该人家租客交的水电费,但是有一点你房东拿了人家四个月的房租都不退给人家的,人家凭什么再帮您交水电费?)3.房东叫物业维修了,叫人家租客去付维修费用。  真不明白这是什么世道?并且还报了110,结果都是穿着一样衣服的人,四个大男人 欺负一个小姑娘。真是看不下气了,请教各位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发表于2014-09-29

到底这个房子住了几个人呢?还是请明示。

当初房屋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是怎么定的?到底是谁违约呢?

另外房东和房客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以至于房东会到租户的公司去要求道歉赔偿,建议还是把缘由说清楚。

 

如果房东真的是无理取闹并无故扣租金,那也不用怕可以告到法院去。

 

发表于2014-10-05
房东打了110, 要租客赔维修费,是不是租客改了房子结构,在隔间做二房东或者开公司办公啊? 宜浩的房子是配套房,严格说政策性房子是不可以出租的。更不可以改变房子用途做办公的。
发表于2014-10-18

这种问题是双方问题 不能说都没问题 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也不可能打官司 老百姓哪来钱打官司

 

协商不成 就吸取教训 下次找个大气点的房东 房子给他就是私有 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谁说做公务员就不能自私 都是人 都那样

发表于2014-10-19
引用:停车费2011在2014-10-05 08:18:33写道:
3楼

房东打了110, 要租客赔维修费,是不是租客改了房子结构,在隔间做二房东或者开公司办公啊? 宜浩的房子是配套房,严格说政策性房子是不可以出租的。更不可以改变房子用途做办公的。

都是商品房

发表于2014-11-16

是啊,感觉那些房东真的没素质,一点诚信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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