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关于目前物业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

发表于2011-09-13

刚才查询了很多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发现目前物业管理公司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

1、物业费的收取:

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七、物业服务费的计价单位和预收期限
本办法所确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的计价单位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经业主大会同意,计价单位也可为每月每户。
物业服务费按月收取。经与业主约定可以预收,预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物业那个神经病女人一下子就让人缴半年到一年。
 
2、建筑工人出门证件:
房屋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
最高限价:10元/人
《关于重申和补充本市住宅入住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沪价房(1999)第166号)
1、 本项收费为物业公司自收。
2、物业公司不得向业主、使用人或施工队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等。
按照政府公布的“新建住宅小区入住收费告知单“
最高限制为10元,他们娘的是按照20元收的,而且要缴纳保证金,并且不退还。
 
3、垃圾清运费:
居民非生活垃圾清运费
最高限价: 400元/户
《关于规范环境卫生服务收费的通知》(沪环卫计(1998)第231号、沪价行(1998)第298号)
1、本项收费为代收。
2、业主在指定地点堆放,环卫部门安排清运。
3、收费范围:居民装修垃圾,居民确实不装修的,不得收费。
4、具体收费标准按区县物价部门审核公布的标准执行。

一期没有超过标准,据说二期以后是涨价的。而且,在此之外,敲墙产生的垃圾还是要另外收费的。

 

4、停车费收取。

在初期,仅允许缴纳地下停车费和按时计费的方式缴费,目前可以按照地面停车位付费了,但是强制性规定必须要缴足半年的。都是tmd霸王性条款。

还有其他的,欢迎大家补充。

 

 

发表于2011-09-13
厉害!这可是技术帖
发表于2011-09-13

给大家提供2个网站参考:

物业管理网站:http://www.962121.net

上海住房保障网 http://www.shfg.gov.cn/

发表于2011-09-13

meekanger,您好!你所发的帖子“关于目前物业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都市富苑业主论坛精华帖>>

点击“版主推荐”查看上海业主论坛所有固顶帖和精华帖。

 

这个一定要顶

发表于2011-09-13

上面这为大哥说的好,上海宏苑物业这帮垃圾, 早点要清除他们.

发表于2011-09-13
我们需要团结起来,去寻找合理的方式,然后有策略地解决这个问题
发表于2011-09-14

是的。

两条路可以走,要不物业改变,要不我们改变物业。

发表于2011-09-14
上面这位大哥, 好厉害啊,你能改变这个垃圾物业,小妹我对你佩服的不说了. 我想要实现这个目标不可能. 上海宏苑物业这个公司名声就不好,你去网上查查, 它们管的很多物业都被业主投诉的, 现在都市富苑物业这帮人,在别的地方混不下去了,别的地方捞不到了就转移到都市富苑来捞的, 我们只有坚决的赶出去才是出路.这种人就是狗,狗是改不掉吃屎的.
发表于2011-09-14
LZ辛苦了,物业又增加了一项罪证!
发表于2011-09-14
引用:小花朵6 在2011-9-14 9:43:11写道:原帖
上面这位大哥, 好厉害啊,你能改变这个垃圾物业,小妹我对你佩服的不说了. 我想要实现这个目标不可能. 上海宏苑物业这个公司名声就不好,你去网上查查, 它们管的很多物业都被业主投诉的, 现在都市富苑物业这帮人,在别的地方混不下去了,别的地方捞不到了就转移到都市富苑来捞的, 我们只有坚决的赶出去才是出路.这种人就是狗,狗是改不掉吃屎的.
 

 现在有资质降级的规定,所以大家屁大点事都去打962121热线,让物业监督管理的人来小区实地调查、取证,可以让他们的评级下降。

我觉得人打的多了,还是会有反应的。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