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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央调控现状仍不满意,实行第四轮楼市调控!明确规定房价调控范围:房价平均下跌30%至50%

发表于2011-04-22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新一轮房地产压力测试增加了住房成交面积下降等假设情形,并提高了房价下降的轻、中、重三种情况的标准。这三种情形分别是:房价平均下跌30%、利率上调27个基点;房价下跌40%、利率上调54个基点;房价下跌50%、利率上调108个基点的情况。

2010年4月,楼市第一轮政策调控,2010年9月,楼市第二轮政策调控,2011年1月,楼市第三轮政策调控。三轮调控,三次冲击,针对房地产,针对房价的“政策引导”仿佛仍没停止脚步。如今,第四轮调控政策貌似已经蓄势待发。

4月11日,国务院派出的16个房地产调控专项督查小组已经兵分8路开始全面考查各省市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以及政策调控的落实情况。值得关注的是,从规模上看,此次考查的级别堪称史上最高,各督查小组全部由部级领导带队。业内人士指出,如此大规模高级别、针对性地考查表明中央对于地方房价的调控现状仍不满意,有可能在考查后进一步出台大的调控政策。

发表于2011-08-09
发表于2011-12-09
楼主好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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