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江苏省物价局对燃气和有线初装费的解答

发表于2011-01-28

......同志:

 有线电视配套工程费用是由广电网络部门向房产开发企业收取的,不应向购房户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400元是由广电部门向购房户收取如果是开发企业代收不能超过每户400元标准,广电部门如果收取了有线电视配套工程费用并包括在房价中,就不能向购房户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具体情况请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咨询。

目前各地对管道燃气收取的是设施施工安装费,具体标准由当地价格部门制定,对于新建的商品房,应该将费用纳入到房价中,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发表于2011-01-30

由此可知,有线的配套工程费用和初装费,都包含在400元之中了.如果广电部门未向开发商收取过工程费用那么就向业主收取400元初装费,所以月亮湾房产公司什么的每平方12元标准纯粹是他们自己想出来的标准,即使是12元每平方,可是最终的费用却不是这样乘出来的,某业主70平方米的房子,该公司竟然要收取1700余元.简直让人瞠目结舌。

至于煤气初装费,物价局明确说明没有这样一个收取的名字,就算是你的房价中没有包括,你收取这个费用也必须拿出当地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来。不要企图赖了违约金,又获取了增加房子面积的收益,再来计算业主的口袋,这样的算盘是要遭天谴的。

0顶或踩的标志
发表于2011-02-15
可惜他们都还没遭天谴
发表于2011-02-15
如果真有天谴就好了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