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金汇镇又有征地公告了,是不是又要建新房?
- 发表于2013-08-23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 沪府土[2013]412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金汇镇光星村2组(村队组);征收农用地 1000平方米、建设用地 0平方米、未利用地 0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 1000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关于同意实施本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调整方案的复函》(沪发改价督(2009)013号)执行,标准为 金汇镇 农用地36 元/平方米,非农用地36 元/平方米 ,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发表于2013-08-23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 沪府土[2013]410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金汇镇光辉村16组、金汇镇光辉村17组、金汇镇国光村12组、金汇镇国光村1组、金汇镇乐善村10组(村队组);征收农用地 59550.8平方米、建设用地 12207.5平方米、未利用地 6940.6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 78698.9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关于同意实施本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调整方案的复函》(沪发改价督(2009)013号)执行,标准为 金汇镇 农用地36 元/平方米,非农用地36 元/平方米 ,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转自:上海市 奉贤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一共有两个。
也没说是要做什么啊,贴过来大家看看吧。
征的是农田,赔的钱很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