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KFS的售楼处

发表于2012-05-29
马上要交房了,现在的售楼处应该是小区业主的人行入口,不知道kfs会不会在交房时还占有着,那样就严重侵犯业主的权益了。
发表于2012-05-29

一旦交房时,开发商只能占有两旁的房间,不可能还占用业主进口,这点我认为不必怀疑。两旁的房间产权是否属于全体业主,我目前没有根据不能随便瞎说,但是进出道这部分产权必定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虽然也属于业主岂会侵犯其他业主权力。

发表于2012-05-29
引用:ouf666在2012-5-29 11:30:06写道:原帖
一旦交房时,开发商只能占有两旁的房间,不可能还占用业主进口,这点我认为不必怀疑。两旁的房间产权是否属于全体业主,我目前没有根据不能随便瞎说,但是进出道这部分产权必定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虽然也属于业主岂会侵犯其他业主权力。
 
 对呀我搞不懂业主的共有产权有哪些?人行出入口的这栋建筑以及地下车库的产权归业主还是开发商?都是闷包呀。这些很关键的,如果是业主的,出租收益今后归业主,如果是开发商的,今后维护和管理就不能动用我们的维修基金。~
发表于2012-05-29
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开发商,合同上很清楚
发表于2012-05-29
引用:wuzhengli55在2012-5-29 12:16:11写道:原帖
引用:ouf666在2012-5-29 11:30:06写道:原帖
一旦交房时,开发商只能占有两旁的房间,不可能还占用业主进口,这点我认为不必怀疑。两旁的房间产权是否属于全体业主,我目前没有根据不能随便瞎说,但是进出道这部分产权必定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虽然也属于业主岂会侵犯其他业主权力。
 对呀我搞不懂业主的共有产权有哪些?人行出入口的这栋建筑以及地下车库的产权归业主还是开发商?都是闷包呀。这些很关键的,如果是业主的,出租收益今后归业主,如果是开发商的,今后维护和管理就不能动用我们的维修基金。~
       目前,没有资料及文件不能瞎说,等几年后业主委员会成立一定会知晓,在产权归属上是有文件规定的,如果归全体业主的开发商也抢不去,归属有分歧通过法院也能解决。另外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前,谁也不可能动用维修基金,这个尽管放心
 
发表于2012-05-29
引用:wuzhengli55在2012-5-29 19:30:04写道:原帖
引用:ouf666在2012-5-29 17:13:30写道:原帖
引用:wuzhengli55在2012-5-29 12:16:11写道:原帖
引用:ouf666在2012-5-29 11:30:06写道:原帖
一旦交房时,开发商只能占有两旁的房间,不可能还占用业主进口,这点我认为不必怀疑。两旁的房间产权是否属于全体业主,我目前没有根据不能随便瞎说,但是进出道这部分产权必定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虽然也属于业主岂会侵犯其他业主权力。
对呀我搞不懂业主的共有产权有哪些?人行出入口的这栋建筑以及地下车库的产权归业主还是开发商?都是闷包呀。这些很关键的,如果是....
 
这种官司在上海乃至全国案例是很多的,这些都是今后业主委员会的事了,但是在当前时代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基本多是有关部门指定,到时能否为广大业主服务,现在大家谁也说不清。目前作为我们业主只能多留几个心眼。着急也是没有用的。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