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那个麻烦的门,我有话要说
- 发表于2015-10-10
- 发表于2015-10-10
- 发表于2015-10-10
- 发表于2015-10-11
- 引用:soufun-s514204829在2015-10-09 16:51:17写道:
- 11楼
此事惊动了一期知名业主的大圣,二期真羞愧! 引用大圣言: 不管是开发商设计遗留的问题,还是之前个别人错误的判断问题,归根到底,矛盾的根源还是利益的不平衡。利益问题,既然大家不能相互退让,总可以坐下来协商解决,试着找到一个平衡点。(哪怕找不到,也可以共同想办法解决这个矛盾) 完全赞同大圣的观点!问题是坐下来协商应该在移铁门前(或者说物业行动决策前),而不是先满....
最近的论坛实在看不下去了。看了半天,都不知道哪个是真业主,哪个是假业主。真业主在明处,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假业主在暗处,可以随便怎么说。做为斑竹,我觉得如果这样下去,所有的争论帖子都要转移到认证业主区,只有能证明自己是真业主的邻居,才可以参与讨论。如果有人搜索搜房保利叶语论坛,看到都是这些互相嘲讽谩骂的帖子,真是实在难看了。
- 发表于2015-10-11
- 引用:soufunso71558833在2015-10-10 17:53:11写道:
- 12楼
楼主看似站在了一定的高度上说话,其实有偏袒的嫌疑,就像一方明明占了便宜,现在充当和事佬撮合,那也得先把那便宜还回来再说吧。钓鱼岛被日本占领了,不代表被日本人永远占领。铁门被某些人夺去了,我们大方一点儿送给他不要了,不过原来的铁门位置再恢复原样,大家各走各的门,您看我们别墅业主气量大伐?这个方案大家都开心不是吗? ....
大家一起吵,吵成一锅粥。我在旁边看热闹好还是劝劝双方好?生活的主题就是想方设法让对方同意自己的观点,让事情按照自己的意愿发展,甚至不惜动用非常手段,这样真的好吗?怄气、冲动的结果只会两败俱伤。我不住大平层,也不住二期公寓、别墅,站在还算清醒的局外人角度劝劝大家,没有必要偏袒任何一方。如果任何人对我的观点有异议,尽管提出,但我不会与之争论。很多事情随着时间的发展,可能都会得到妥善的解决,真没必要在这个节点上过不去。人生短短几十载,多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吧。
- 发表于2015-10-11
大家吵来吵去,有这个精力和时间,完全可以推动业委会成立。业委会成立以后,和相关部门商议后,可以动用维修基金,架桥开个西门通行,二期的小朋友去读书也方便,不用绕个大圈。出行也多了一个门,早晚高峰二期的宝菊路门也不用这么拥挤……益处多多,此方案可好?
- 发表于2015-10-11
- 发表于2015-10-12
- 发表于2015-10-12
- 发表于2015-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