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上海静安、长宁两区取消“满五非唯一”住房捆绑缴税

发表于2014-10-22
标签:住房 售价 个税 房地产 交易中心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的这样的消息就上来了,希望对大家有用哦~





“到手价”买家或可省税数十万


以长宁一套挂牌500万元,持有满五年但不是房东唯一房源为例,假设当初房东买进价是300万元,以前交易时,购房者只有两个选择:选A项(营业税个税全按总售价来算)需缴税约38万元,而选B项(营业税个税全按售价差额来算)则需缴税51.2万元。根据调整后的税收政策,购房者可以选择对于自己比较有利的“交叉方式”,比如个税选择按总价2%计算,营业税按照买卖售价差额5.55%计算,那么两者合计只需要缴纳21.2万元,至少节省10多万元税费。


“营业税全额配个税全额,营业税差额配个税差额”。从昨天起,静安、长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取消了上述针对持有满五年且非唯一住房“捆绑”式的缴税方法。取而代之的是灵活的“交叉式”。由于这两区物业普遍价格较高,此举对“到手价”买家来说,有望节约大笔税费。不过其他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多已经这样操作,两区取消营业税个税缴付方式的“捆绑”,实质是统一标准,向其他区县靠齐,取消“捆绑”,并不意味着政策的“松绑”。


针对满五年不唯一房源


昨天上午,不少市民来到昌平路上的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房屋交易税收调整的事。在纳税窗口,税务人员解释称,市民可根据各自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个税的缴纳方法。


长宁、静安两区二手房征税标准有所调整,主要是针对满五年不唯一的房源。此前这两区对此类房源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采取“捆绑”的手段:要么都按照全额征收,即营业税为总售价×5.55%,个税为总售价×2%;要么都按差额标准征收,即营业税为买卖差价×5.55%,个税为买卖差价×20%。


发表于2014-11-04

最近的救楼市的政策真的有 好多啊

发表于2014-11-04

房价又是要涨价啊

发表于2014-11-04

上海静安、长宁两区取消“满五非唯一”住房捆绑缴税



还是不错的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