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政,明年1月1日起,经上海市人保局、上海市教委等部门审核同意迁入上海市的人员,将停止落户人才类“集体户”。对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或所在单位未设立集体户而确无落户条件的上海市引进人才,可在本人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社区公共户”。
人才引进总还是要坚持下去的。
根据新政,明年1月1日起,经上海市人保局、上海市教委等部门审核同意迁入上海市的人员,将停止落户人才类“集体户”。对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或所在单位未设立集体户而确无落户条件的上海市引进人才,可在本人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社区公共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