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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去看了小区,发现一个大问题,大家讨论下

发表于2012-02-05
刚买房时,现场售楼处看到的模型中,位于辰塔路上有一大门出口,可以通过人与非机动力,(当初售楼处的人员也是这样介绍的)但不记得汽车是否可以出入了。昨天去现场看了下,发现只开了个消防安全门,平时是不开的,而且大门外的景观都是没有做的。很明显有调整了原来的规划了,各位业主不知是否发现这个问题,大家抱团去是否可以去与开发商协商此事。如不能开通,法律是否支持赔偿。。。。。。。。大家发表下各自意见吧。。。。。。
发表于2012-02-05
我也发现了,向售楼处特别咨询了一下,说会弄得。不知道到时候会不会跟介绍的一样,差别大的话大家当然不同意的,抱团抱团!~
发表于2012-02-06
对的,东面在模型上应该是个大门口,应该算正门吧,现在看这个架势,开发商不愿意搞了。
发表于2012-02-06
发表于2012-02-08

周末去逛了逛,小区可活动的空间有限,绿化看上去也不多,连一个遮阳的亭都没有,看来夏天只能躲在家中了,活动锻炼的场所也没有,真是悲剧;靠近东侧步行和非机动车通道是一个破烂的铁门,问了一下开放商,他们称后续会调整;这个小区和心里的期望差很多。

发表于2012-02-08
引用:catzhangli在2012-2-8 11:59:55写道:原帖
周末去逛了逛,小区可活动的空间有限,绿化看上去也不多,连一个遮阳的亭都没有,看来夏天只能躲在家中了,活动锻炼的场所也没有,真是悲剧;靠近东侧步行和非机动车通道是一个破烂的铁门,问了一下开放商,他们称后续会调整;这个小区和心里的期望差很多。
 
 是啊,当初承诺的和现状出入大,看了寒心
发表于2012-02-09

有人熟悉相关法律部门咨询一下么,这样子交房业主们不可能接受

发表于2012-02-10
这个问题值得关注,交房前大家最好联合一下,让开放商给个说法,不然很可能就没戏了。
发表于2012-02-11

  购房者接收房产时必须要求卖方再次陪同实地察验,看是否有所变动,是否按合同要求进行过维修改造,维修改造质量和水平是否满意,有关文件是否符合、齐全等,都应仔细察验。只有购房人对房屋进行验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领取房屋钥匙,开发商的交付义务才算履行完毕。

发表于2012-02-11
小区有群吗,建个群大家联络下,马上要交房了,可不能被骗呀,一辈子的血汗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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