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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市限购或导致没房一方离婚后也不能买房

发表于2013-08-05

在目前楼市限购的大政策下,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夫妻一方如果在房产证上没名字,一旦离婚将面临既没有房又不能买房的尴尬。
张宏伟分析说,"认房又认贷"的住房"限购"政策按家庭计算,这类"婚前房产"已经被视作家庭共有房产:只要一方有房或有房贷,另一方买房也将被视作二套房。
这也意味着,那些在房产证上没落名字的一方,若婚姻破裂了,将面临既没有房又不能买房的尴尬,最后落下个"人财两空"。 

看来钻空子的人要慎重了,不能搞的到时候真的人财两空呢。虽然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在为了买房,人也真是什么办法都能想得出来,哈哈。都是被逼的么?

发表于2013-08-06

真是尴尬呀,所以要慎重,不能冒险

发表于2013-08-06

,"认房又认贷"的住房"限购"政策按家庭计算,这类"婚前房产"已经被视作家庭共有房产:只要一方有房或有房贷,另一方买房也将被视作二套房。

 

这一点确实有点坑爹

发表于2013-08-06

也保不齐人家真是想要离婚,而不是仅仅因为房产,所以政策还是有疏漏的

发表于2013-08-06

这些是防止有人钻空子吧

发表于2013-08-06
引用:说你二你别不信在2013-08-06 10:45:37写道:
5楼

 这些是防止有人钻空子吧 

 恩,这个才是调控的目的吧,但是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发表于2013-08-06

若婚姻破裂了,将面临既没有房又不能买房的尴尬,最后落下个"人财两空"。 

发表于2013-08-06

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离婚率的迅猛上涨

发表于2013-08-06

被逼无奈

发表于2013-08-06
土地哭泣的声音,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楼市限购或导致没房一方离婚后也不能买房”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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