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将对本市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实行属地化管理。
根据市发改委发出的“关于本市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现行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结构保持不变,即:基础运价(含起租价、起租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运价加价(含超运距、夜间)、计时计程、车资结算规定和燃油附加费五个部分,仍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市统一执行。授权各相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和管理本区域出租汽 车的基础运价和运价加价,但相关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不得高于市区出租汽车。
记者昨天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将对本市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实行属地化管理。
根据市发改委发出的“关于本市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现行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结构保持不变,即:基础运价(含起租价、起租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运价加价(含超运距、夜间)、计时计程、车资结算规定和燃油附加费五个部分,仍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市统一执行。授权各相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和管理本区域出租汽 车的基础运价和运价加价,但相关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不得高于市区出租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