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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煤炭业全面进入中长协时代 发改委铁腕稳煤价

发表于2016-12-01
随着合同范围从电力、钢铁业迅速扩展到建材等领域,中国煤炭业全面进入中长期合同时代。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积极推动和保障中长协履行,保障供需大盘基本稳定,出台多项措施力图稳定煤价。

针对近期煤炭企业与电厂、钢厂等签订的中长期供应合同,国家发改委周四发布专门《遵循市场规律 加强监管服务 积极推动和保障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通知称,"中长期合同的关键在于执行。"发改委从多个方面提出严格要求: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低价倾销排挤竞争对手、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将依照《价格法》严肃查处;

对达成实施垄断协议固定变更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价格销售或购买煤炭等违法行为依照《反垄断法》严肃查处。

对煤炭企业和行业协会提出要求

煤炭产运需企业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行业协会要加强协调服务和行业自律,妥善解决好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高合同履约率。

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对于签订中长期合同并诚信履约的企业,有关方面将在运力上予以优先保障,在安排先进产能释放时予以倾斜,在电力直接交易中给予政策支持;

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的,将予以积极协调,尽量减轻双方损失。

将保障中长协合同纳入工作考评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合同履约的考核评价,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分月统计、按季考核,对未有效履行协议的企业,将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剔除。

至于下一步工作,发改委称,将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同时引入第三方信用机构,建立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中长期合同严格兑现。

在昨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保障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的意见》中,国家发改委称:

鼓励支持更多煤炭供需企业签订更高比例中长期合同。大型煤炭、电力、钢铁企业要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

鼓励支持大型煤炭企业与电力、冶金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对具备运输条件的中长期合同,铁路、港航企业与供需双方签订运输合同。

通过给予运力优先保障、优先释放储备产能、优化发电权使用与中长期合同比重挂钩等措施,鼓励企业提高中长期合同在煤炭交易中的比重:

(一)优先保障资源和运力。根据供需双方签定的中长期合同,铁路、港航企业要根据运输条件进一步做好运力衔接,根据衔接确认的运力,在日常运输中优先装车、配船,为合同履约创造必要条件。


发表于2016-12-01
发表于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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