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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盲法官"竟 出自北 京[转载]

发表于2013-07-09


本人就职于咱北京一家知名的装修公司。几十年来,我亲自见证了北京的发展和变迁。我们服务的客户既有国贸这样的北京标志性地标企业,也有西门子这样的国际500强企业,我们的专业服务得到良好的业界口碑和客户的高度认可。但是,近半年来在我公司承接《北京大唐辉煌影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视基地装修工程》上,让我对于北京法院法官的素质,尤其北京平谷区法院法官的能力和良心感到震惊,燥热的天气里,让我心中寒意阵阵……

法院本身是伸张正义,解决矛盾和纠纷的唯一神圣机关,是每位受害者主张自己合法权益的主心骨。法院的每个裁定和判决都代表严肃的法律结果,是不容儿戏。因为每个裁定结果既有人命关天的刑事案件,也有牵扯巨大经济利益的民事纠纷。所以自古以来,百姓称呼青天大老爷就是对于正义法官的顶礼膜拜。这半年来,我所接触的北京平谷区法院的多位法官大人既没有严肃的青天本色(把案件当儿戏),更是把受害者当猴子耍。更让人崩溃至极的堂堂执行庭长,却蛮横说出这样的话:"关于专业术语问题我不懂,我是法盲,证据已经保全,没有执行内容,终结执行。"说自己是"法盲"!法官是法盲,此事竟发生在北京,首都司法的颜面何在?

40来度的北京大热天里,我的心中却是阵阵寒意。咱北京事事都走在全国前列,法院系统的这位法盲法官真是"一鸣惊人"。这个牛牛的法盲法官的优良事迹,在此我要敬告天下所有的网民和关注正义的人士!

一、事情起因:

2012.06.29我公司与北京大唐辉煌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呼大唐)就其影视基地装修工程达成合作协议。之后,我方开始进场施工。

2012.07.26我方按合同向大唐申请阶段进度款,大唐一直未支付。

2012.08.16大唐突然无故要求我方停工,现场很多施工正在进行中,也就是很多工程只做了一半或者部分。现场还有很多施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工具。

2012.09.26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民事调解书(2012)平民初字第5103号):原告北京大唐辉煌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平谷区金海湖8号基地中被告已施工的工程保留现状,在未确定被告工程量和价款前不进行施工…

民事调解书规定非常明确:由于是大唐无故中途终止合作,所以必须对我方在终止前所做的所有工作和所用材料及所剩材料,进行最后的核算,产生法律意义上的确认前,金海湖8号基地是不允许施工。一旦未在确认前动工,就等于是破坏的证据。所以,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2)平民初字第5103号所作的裁决既合情合理又裁定准确清晰!

二、事情进展--报警多次、举报多处也无奈大唐违法施工

2013年春节过后,大唐开始强行施工并使用我方现场的剩余材料。由于现场材料属于我方,我方也在现场留有看守人,但大唐强行施工使用我方材料,我看守人还受到人身威胁,好几拨人迫于压力辞职,足见大唐的蛮横。我方为了保留证据,进行了拍摄和拍照。谁成想,拍摄后的2013.03.01,大唐看门人员阻止我方人员进场,我方两次报警110并去金海湖法庭找王庭长。但是人家照常施工,破坏了还未核定的我方工作现场,这样很明确是违反之前的调解协议,明目仗胆的违法施工!

大唐强行施工使用我方材料已经报警拍照取证后又给法院王庭长打电话,要求法院制止大唐的违法施工。但平谷法院以缺少金海湖法庭的移送执行书为由,这一拖就是几十天。期间我们去平谷区法院纪检组、平谷区人大和平谷区政法委信访举报。在如此明确的调解协议下,简单的移送执行书是理所应当必须开具的,但是就是不给开。致使大唐的违法施工一直持续,我方的材料大量被盗、损失很大!

三、事情的高潮--面对明确的调解书,执行庭长耍无赖,说自己是法盲!

从3月初开始到5月30日,我方人员不下几十次的与法院的相关人(金海湖法庭找王庭长、平谷法院执行庭梁法官、执行庭陆法官)进行沟通和当面催促,但是每次都被推拖搪塞,把我们当猴子一样耍来耍去。手握人民给的权利,竟故意刁难当事人,道德职业操守何在?如此明确铁证如山已经下达的具备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就是不能执行,天理何在?如此推拖不予执行法理何在?

2013年5月30日,我司应平谷法院通知至平谷法院金海湖法庭,执行庭陆庭长口头声称无法执行,证据已经保全,没有执行内容。我司强调要求法院针对上述民事调解书中的内容进行执行即可:制止对方的违法侵权行为,保持原有证据。而该执行庭陆庭长却蛮横说出这样的话:"关于专业术语问题我不懂,我是法盲,证据已经保全,没有执行内容,终结执行。"

堂堂首都人民法院的执行庭长竟说自己是法盲!看着陆那野蛮的表情,又有谁会相信此人是北京的法官大人呢?半年来都快跑断腿的我,面对如此"主持公道正义"的法院领导彻底绝望……

事实如山的法理面前,被法院执行庭拖延两个多月后的案件竟然以没法执行告知我们。现在案件还在审理中,大唐因受到平谷区各执法部门的"特别优待",仍然在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的情况下照旧施工,可见大唐的神通广大。

首都人民法院的庭长大人竟说自己是法盲!表面上是他理屈词穷,面对正义连一点推辞的借口都没有的无赖行径,实质上他是大唐公司利益淫威下的俘虏,在他的灵魂深处没有些许良知和正义!

哎……我在首都北京的蓝天下!正义在哪里?公道在哪里?天理在哪里?


发表于2013-07-09

关注事态发展,我在等待真相........

发表于2013-07-09

希望好官去管管吧!!

发表于2013-07-09

社会虽然黑暗,但是有良知的人还是很多的!

发表于2013-07-09

一个法制的国度为 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 发人深思呀

发表于2013-07-09

这样的事情竟然在法制国家出现

发表于2013-07-10

希望楼主能讨回公道

发表于2013-07-10

没有绝对的公平可言 楼主要加油

发表于2013-07-11

看上去好像是存在问题的,是吧?

发表于2013-07-11

看不出来北京现在这么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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