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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试点居民与政府“合伙”买房,这是咋个意思呢?

发表于2014-06-05
标签:条件 买房 经济适用房 购房 产权 

 

产权咋分 可在60%至100%之间

据住建部介绍,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方式的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有的还给予适当财政补助、税费减免,以降低住房的建设成本,然后以低于市场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配售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产权份额及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的分配比例。

近年来,试点地区不断优化共有产权比例调节机制,个人出资比例可在60%至100%之间由购房者根据家庭支付能力自由选择,目标是让困难家庭支付部分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款就能先行改善居住条件,再逐步取得全部产权。

从江苏淮安来看,通过政府产权分摊减轻购房人出资负担,根据住房需求家庭的困难程度决定分摊比例,从5:5、6:4到7:3,困难家庭出资额最低不少于50%。

求解读下这是个什么意思呢?保障房么?

发表于2014-06-05

好像很复杂,就是产权逐渐购房么,经适房的一种变形?

发表于2014-06-05

这个肯定要有一定限制的吧

发表于2014-06-05

政策太多了,看不明白,也不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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