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能源站还没走,基站又来了,完美~~
- 发表于2016-01-26
- 发表于2016-01-26
按照政策要求,对经政府部门批准备案的通信及广播电视基站,无正当理由不得逼迁。尤其是对于已建成的基站,公民不能够擅自破坏,否则根据刑法,若被认定破坏通信设施罪,将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发表于2016-01-26
呵呵呵
- 发表于2016-01-26
我xxx,真的假的这是,基站也建过来 了吗,距离多远啊,辐射影响大不大
- 发表于2016-01-26
大惊小怪
- 发表于2016-01-26
软文一时爽…
- 发表于2016-01-27
基站怎么敢和能源站相提并论,不是一个级别的,楼主太抬举基站了
- 发表于2016-01-27
宝塔镇河妖。。。。。
- 发表于2016-01-27
基站不是大问题,能源站才是隐患重重
左手能源站,右手有基站
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
有两大法宝的庇佑,相信万科翡翠公园的业主们一定会平平安安,吉祥如意的
~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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