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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政府拨给闵行的经济适用房地块竟然收回了!

发表于2015-08-11

政府拨给闵行的经济适用房地块竟然收回了!大家可以看看详细的情况,这个华丰置业真是占着茅坑不拉屎,拖慢闵行建设:


关于收回马桥镇旗忠基地22A-02A地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15.07.23)


       2011年5月,华丰置业有限公司通过竞标方式取得了招标方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闵行区房管局”)马桥旗忠基地22A-02A地块市属经济适用房项目(以下简称“经适房项目”)的建设开发权,并成立了项目公司上海华丰住宅开发有限公司(以下与华丰置业有限公司合称“该司”)进行开发建设。根据闵行区房管局招标文件的规定,该司中标后凭闵行区房管局的《中标通知书》向我局办理经适房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
       该司在中标取得经适房项目和相应划拨土地后,仅缴纳了950万元投标保证金(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却在三年多时间内既不签订建设项目协议书,也不支付土地费用,逾期开工超过两年以上,也就未在规定期间内竣工,严重延迟了经适房的开工建设,给该经适房项目造成巨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
       经报闵行区人民政府批准,该经适房项目招标单位闵行区房管局,已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于2015年6月3日正式通知该司宣布作废2011年5月24日所作出的《中标通知书》,收回经适房项目,并拟另行招标该经适房项目新的建设单位,即该司也因招标单位收回该经适房项目之原因而已停止使用土地。
       据此,鉴于上述原因,我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等规定以及“沪闵规土(2011)划拨决定书第046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第十四条之规定,报经闵行区人民政府以“沪闵府土(2015)68号”《关于同意收回上海华丰住宅开发有限公司马桥旗忠基地22A-02A地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批准,决定收回马桥旗忠22A-02A地块土地55496.6平方米的划拨土地使用权。
       上述地块原系划拨方式取得,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收回时间确定为本公告期满30日之次日。
       如该地块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不服本公告提前收回该土地使用权之内容,可于自知道提前收回该土地使用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提起行政复议,或于自知道提前收回该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影响本公告内容的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文辉          联系电话:64925242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5年7月22日


发表于2015-08-11

最好永远不建经适房  马桥房价涨到5万才好

发表于2015-08-11

就该使劲罚  保证金都不还才对  无赖开发商   中标后的三年多时间内既不签订建设项目协议书,也不支付土地费用,逾期开工超过两年以上,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

发表于2015-08-26

5w,做梦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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