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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应该及时澄清事实

发表于2014-02-16

  物业应该及时澄清事实,不要让个别人业主疑心疑鬼在论坛上扰乱民心,影响论坛质量,“老潘业主”2014-2-10在论坛上怀疑财务帐目有数个问题,2014-2-14继续“对于提到的30万元维修资金的转出”虽然矛头是指业委会和督导组,但实质是对你们帐目有疑问,你们的财务会计必须辛苦下,有责任有义务解释清楚,或许单独与老潘业主解释清楚后,由他本人在论坛上发表事实真相。


发表于2014-02-17

支持

发表于2014-02-17

上实物业财务部门是有责任和义务澄清事实.

发表于2014-02-17

同时也期待尽量做到公正公开,免得被人造谣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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