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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教,何为单方解除本协议?

发表于2011-07-10

之前和下家签定了房屋买卖协议。协议规定15日内,支付80万元,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现在已经过了20天了,下家,说先付我们20万元,过二个月后再付60万给我们。我们不同意,我们也是急着要去买自己房子的。而且像他们这么不讲信用,过二个月后万一也不肯付不是还要拖下去吗。

我仔细看了协议,里面有一条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经另一方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协议。若守约方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按照上述总房价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想请教一下,书面催告是由中介发的吗?发好后,我们就有权解除合同了吗?要办什么手续的吗?

 

发表于2011-07-10

没有人知道的吗,还有如果我凭这份协议去打官司,这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吗?

发表于2011-07-11

催告函是由中介发的吗?有人回答吗?

发表于2011-07-11

首先是由中介跟你的下家商量,看看能不能确定个时间出来,

如果下家置之不理,你将需要找个律师了,催告函是由律师发的,如果七个工作日对方仍置之不理,你就可以到法院起诉他了,但是也要根据你手上拿的是什么协议,大多是居间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等到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件  中介需要充当证人,

但是这类房屋纠纷案件一般审理起来都需要时间蛮长的’大概需要6---10个月 我之前碰到类似的事情。但是违约人是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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