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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银行“检”到30万元金条不吱声,意欲何为

发表于2012-10-18


丢了两根价值30万元的金条,焦急之下遇到了两种态度。民警牺牲休息时间,查遍全程监控录像;相反,捡到金条的银行却不着急,等着失主上门。“他们倒是报个警啊,也不至于我发疯似地四处找!”10月15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2012,10,16“沈阳晚报”《沈阳一银行捡到30万金条不吱声被指不道德》)

 

之所以在文章的标题中将“检”字打了引号,我想所有看过这篇报道的人,一定是“瞎子吃馄饨,心里有数”。而银行的“不吱声”,用杭州话来说,就有“吃闷食儿”(其意是躲过别人偷偷吃某个东西)之嫌。在我看来,这价值30万元的金条,就如一块“试金石”。当所有的人在它面前“表演”完了之后,一切便有了结论。这个“吃闷食儿”之嫌有没有,公众自然会有结论。

 

先来看看失主高女士:“听说黄金保值,我拿出大部分积蓄买了两根金条,一根‘大黄鱼’500克,一根‘小黄鱼’100克,总价值30万元,那可是我家最重要的宝贝啊!”这不说明,这两根金条几乎是失主的“命”?正因为如此,失主才“平时放在家中的保险箱里,节假日存在银行或金店”;正因为如此,“10月8日下午,高女士从外地旅游回到沈阳,第一件事就是取回金条”;正因为如此,“等高女士回到家翻开包后傻眼了,金条失踪了!高女士的脑袋嗡的一下就大了,金条丢哪了?”这不说明当时的高女士,已经魂飞魄散?

 

再来看看检到金条的大娘:“高女士在银行存款时,金条遗落在银行的一角,被一位大娘捡到,当时就交给了银行员工。”这不整一个拾金不昧?对大娘的高风亮节,难道还需再用多余的文字来长篇大论?

 

再来看看值班民警张哲源:“两根金条30万元,这可不是小数。报警时间虽然是21时许,但涉案金额比较大,值班民警张哲源立即出警,先后到金店和银行查找,但这两家单位都已下班,只好作罢”;“10月9日本该张警官休息,但他开好介绍信,换下警服,与高女士再次来到金店。‘张警官调出我从进入金店到走出金店的监控录像,翻看了3个小时’”;“9日下午,张警官又调出高女士行走路线,也就是马路上的全程监控录像,一直查看到晚上,依然没有金条的下落。”这不说明整整两天,接案民警一直在为此忙碌着,甚至于放弃了自己的休息时间?对民警张哲源如此高度的负责精神,对他真正做到了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解百姓之难的品德,不已经跃然纸上?

 

最后来看看银行主任怎么说:“银行主任解释,他们一直在等失主,如果当天再等不到就去报案。”呵呵,多么的轻描淡写啊!说这样的话都不脸红?对此,失主高女士如此说,“这叫什么话,那可是30万元的金条啊,我急得都快瘫倒了,他们却不急不慌,银行不差钱,不代表我们钱大啊!如果报案,也是皇城派出所处理,我就能少着急两天,也太不拿储户当回事了!”行笔至此时,我突然想到了一句成语,相形见绌!

 

在想到成语“相形见绌”的同时,我想到了这么几个问题:第一、如果不是民警张哲源如此负责,如果不是最后查到了银行,是不是银行有“吃闷食儿”之嫌?不然何以8日发生的事,到了10日还不报案?第二,大娘为啥能拾金不昧?除了她的高风亮节,另外的一个原因不就是对银行信任?不就是想让银行能尽快还给说不定回来找的失主?相比之下他们真的不臊?第三,那句“如果当天(指10日)再等不到就去报案”,人们真的该信?谁敢相信如此冠冕堂皇的话背后,究竟是啥?第四,如果是银行错给了储户30万,他们是不是早就心急如焚了?如果知道是某一个储户,他们会不会“一跳三丈高”,并将储户告上法庭?

 

正因为这样的“相形见绌”,我对于他们的“一直在等失主”有另解!如果不是警方介入,这样的“不吱声”不成了银行“隐”着,而失主无处可找?如果一直“等”不着失主,不说明这些金条另有出路?如果不是民警找上了门,难不成一定会发生“如果当天(10日)再等不到就去报案”?谁知道呢?如果是这样的推理成了现实,就“不道德”三字可以作解?

别以为这样的可能不存在,不要说这是“飞来横财”,就是自己金库里的钱,不也一次次发生过“监守自盗”的丑剧?哪一个人的头上,是写着好人坏人这样的字的?

 

意欲何为?我不想说了!其实就这样一幅“自画像广告”,已经让这家银行脸面丢尽!接下来谁还敢相信这家银行?谁还敢把钱存到这样的银行里去?这不叫“跳进黄河洗不清”?这不叫“浑身是嘴说不清”?说得清吗,主任大人?!

 

发表于2012-10-19


一件事看出很多
机构 民警 官员 路人

发表于2012-10-19


想吞呗

发表于2012-10-19


想吞呗

发表于2012-10-19


哎‘社会 啊!!你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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