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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社科院:人均超40平米部分应征房产税

发表于2012-11-29

2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中国财政政策报告》指出,中国政府住房保障的责任不能仅着眼于现有城市户籍居民,而应保障所有在城市生活人群拥有“可支付的、合理、适宜的居住空间”。

此2012—2013年度报告的主题为“新型城市化背景下的住房保障”。近年来,中国新型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包括农业转移人口在内的城市新增人口规模持续扩大,但其住房可支付能力较低。

在报告指出,中国住房市场目前的主要矛盾是结构性矛盾,即高房价超过居民支付能力,保障性住房供给比重较低。报告建议,采取以经济利益调节、市场化管理手段为主体的住房保障政策框架,形成市场化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协调发展的住房供给体系,重点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当前可以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通过免交保有环节房产税等手段激励小产权房、商品房纳入保障性住房租赁体系等。

另外,报告特别提出实施差异化房产税,提高超过“合理居住空间”持有商品房的成本,即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部分征收较高税率房产税,对于40平米及以下部分不征收房产税,且覆盖新上市商品房及现有存量房。

对于目前种类繁多的保障性住房复杂管理格局,报告强调,应统一为单一保障性住房,允许中低收入居民按统一的、市价70%的标准租赁或购买保障性住房。政府亦应设置多档租金,根据居民收入水平差异予以补贴。

同时,报告建议,政府应前瞻性安排保障性住房的总量、结构布局,进一步增加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并启动市政债制度,将城市建设的未来收益用于当前城市建设。此外,建立健全家庭收入、财产动态监控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激励政策,实行多元化退出方式,促进其合理流转和循环也是完善保障房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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