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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口头传达限价令

发表于2013-03-14

在深圳几乎消失了一年之久的“限价令”,借“国五条”重出江湖。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土委)13日晚重申,深圳正在沿用两年来调控楼市的做法,执行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规定。

本报记者多方采访获悉,这被外界称为“限涨令”的新措施,并没有形成文件,而只是以口头通知形式,在近期传达给开发商。按照该要求,2013年深圳所有新盘,成交均价必须实现月度环比无增长,即每个新盘、每个月的成交均价,环比上个月都不能上涨。

深圳业内人士表示,“限涨令”出台背后,是深圳新一轮房价上涨压力加大。而这次重申限价,不是按照区域均价或者全市均价计算,而是细化到了每个楼盘,不能超过自身上个月的价格。相当于在2011年限价令的基础上又从严执行了。

规土委承认,重申“一房一价”,正是为了严格落实“国五条”细则的有关规定,下一步,还将综合采取财税、金融、土地、市场监管等联动措施。本报记者获悉,不仅是深圳,包括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地方政府都在悄然布局落实“国五条”细则。

而房地产信贷政策也面临调整。央行行长周小川13日明确表示,将用调整首付比例等信贷政策控制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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