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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申请撤销浦发广场业主论坛版主felix97032127的版主职务

发表于2013-04-07

根据版主管理制度第四条

版主连续六个月发言不足20条和版务维护工作不足20次的,则站方有权取消其版主资格;



上海业主论坛-浦发广场业主论坛的版主 felix97032127 注册近5年以来发言及维护寥寥无几,并且维护该小区劣迹斑斑的违法分子潘志康,删除披露潘志康打人事实的帖子

此人毫无能力管理论坛,连基本的是非都搞不清,申请撤销其版主一职

关于潘志康查菲玲殴打物业的孙某(女)和揭发其违法行为的业主王某(女)一事,目前是普陀区中山北路派出所吴警长在调查处理, 派出所联系电话是: 62142494

请斑竹核实处理。

发表于2013-04-07

网友你好,我们会尽快与版主联系,看一下具体情况,然后督促他上论坛。如果没有效果,我们将会依照版规处理。请稍安勿躁~谢谢你对我们论坛的支持~

发表于2013-04-07
引用:夏克洛洛 在2013-04-07 16:02:10写道:原帖
网友你好,我们会尽快与版主联系,看一下具体情况,然后督促他上论坛。如果没有效果,我们将会依照版规处理。请稍安勿躁~谢谢你对我们论坛的支持~

 

http://shbbs.fang.com/forum~-1/18510169_18510169.htm

这贴是2012年9月申请撤销该版版主的帖子,在站长们的督促下至今已经有6个月了,该版主尽职了吗?早就符合撤职的规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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