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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动拆迁到底是好事情还是坏事情啊,拆迁拆的连亲情都没有了!

发表于2012-09-27


    我是知青子女,房子是之前外婆留下来给我妈的,因为当时只有我一个人户口在里面,外婆去世后我妈户口还没回来,补办房卡的时候就写了我的名字,房子18个平方,6个有户口的(我,我老公,我两个孩子,我妈,我妹妹),1个长期居住的(我爸爸)等于是7个人 
    房子宝山区的,刚开始动迁,因为现在动迁政策有变,不按人口了,只按面积补偿,而且算下来我家也不属于困难户,所以这个房子里所有人都没有被安置,只安置了这个房子的租凭人,就是我!我现在很难弄,我不知道到底要怎么办,我老婆天天为这个事情跟我作,跟我?,跟我搞!!


发表于2012-09-27
我觉得这个房子还是应该由父母来处理,本来这个房子就是他们的,我们只不过是空挂名而已,而且我们在结婚前我就跟我老公说过的,这个房子以后是要留给我父母养老的,他也同意的,现在又变挂了!真是晕死,婚前真应该让他写张协议书!!!!

 

发表于2012-09-27
应该是6个安置人口,你爹不算。其他都人人有风。每人六分之一

 

发表于2012-09-27

这个房子里所有人都没有被安置,只安置了这个房子的租凭

不是安置你。而是你签合同,必须再安置其他五个。

除了你爹

其他都是同住人 

发表于2012-09-27
如果妹妹他处有房可以剔除,妈妈不可以提出,是原始迁出户口。爹可以剔除

 

发表于2012-09-27
房子是你的。现在你决定给你爸妈住,他们百年后房子还是你的。房子是你婚前财产,按新婚姻法和你老公没有关系的。你老公有什么可以搞的。要搞就离呗,你们离了他才有可能分到一部分。

 

发表于2012-09-28
引用:yinnon 在2012-9-27 18:13:00写道:原帖 
                        房子是你的。现在你决定给你爸妈住,他们百年后房子还是你的。房子是你婚前财产,按新婚姻法和你老公没有关系的。你老公有什么可以搞的。要搞就离呗,你们离了他才有可能分到一部分。
                        
                    
 
  是他老婆  楼主自己是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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