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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忍不住喷一喷,拿什么化解“挪假”式的休假

发表于2012-12-11

任何真正成色十足的权利,“可选择”的自由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本质要素。作为权利的休假权当然也不例外。而一旦缺乏这种选择自由,休假权必然难以名副其实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2013年放假调休日期安排。根据安排,明年7个法定假日共休息29天,但紧接着的7个周日都要上班。对此,不少网友纷纷“吐槽”,“29天多半是从双休日挪借来的”,“放假还不如说是挪假”,“连上七八天班,给老百姓添乱”。

“放假还不如说是挪假”,反映的确实是实情。因为依据2007年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目前我国全民公休假日,实际上只有11天。因此,要凑成29天的假期,必然要从双休日中“挪假”——前后挪借9个双休日18天,加上11个法定假日,实现共计29天的假期。事实上,这种“挪假”式的放假调休,也并不是什么新鲜做法,而是多年来一直遵循的一个惯例性安排。

 “挪假”虽是惯例,但这种挪借拼凑的副作用也显而易见。一方面,通过人为“挪假”,“被休假”的意味浓厚,而全民一起集中消费、出行,各种拥堵在所难免,休假质量也难以充分保证。另一方面,既然是“挪借”假期,势必“有借有还”——通过连续7天、8天上班,将挪借的假日再还回去。于是,集中“被休假”之后,又难免要集中“被上班”。

 可尽管副作用明显,但彻底取消“挪假”,显然也不现实,必然会遭遇比“挪假”更为强烈的“吐槽”和反对。我们知道,自2008年“五一黄金周”被取消以来,恢复“五一黄金周”的呼声便不绝于耳;而众所周知,所谓“黄金周”,原本就是“挪假”的产物,实乃三天假日加上挪借两个双休日拼凑而成。

 “挪假”存在副作用又饱受吐槽,而取消“挪假”又并不现实可行,拿什么化解这样一个“左右为难”的“被休假”困局?

 就这样我们的国人成为了世界上工作时间最长而拿钱最少的人种,是不是很悲哀?

发表于2012-12-11
引用:小木马骑单车 在2012-12-11 10:06:08写道:原帖
最讨厌连续上七八天班了,累的要死,工作效率也不高,大家其实心都走了!!
哎,连续工作这么多天大家都要累死了,不知道怎么想的。而且现在有愈演愈烈的态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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