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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谁能给我一个不崩的理由

发表于2012-11-22
一个成本极低,
实用价值
极低(租金),
可以无极限复制(只是摆放位置不同),
保质期只有30年
强制报废期只有40~70年(到买家手里已经耗掉5~10年了)
地方政府、开发商贪婪地疯狂复制,数钱数到骨折
这样的东西

价格吹到天文,数量飙到鬼城,

谁能给我一个不崩的理由
发表于2012-11-22
有政府呢   崩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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