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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交易到一半,房子被查封了怎么办?

发表于2015-07-13
标签:房子 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 违约责任 定金罚则 

沈女士最近卖房遇到了麻烦事。


沈女士前段时间看中了静安区一套价值千万的高档住宅,但因房屋价值太贵,首付就要500多万,沈女士不得不把现有的位于徐汇区市场价在400多万的房子出售掉,拿这个房子的房款去付后面静安区房子的首付。


在沈女士徐汇区房子挂牌出售后,很快就被一对小夫妻看中了,于是双方很快签订了居间协议及买卖协议,买家付了20万定金,约定201561日至中介处签订网上房地产买卖合同。


201561日上午,沈女士很早就来到了中介公司门店,可是等了很久却不见买家的踪影,打电话才知,买家为了以防万一去徐汇房产交易中心拉产调单去了。


又等了一个多小时,买家拿着最新的产调单来到了中介处,一进门就把产调单甩到沈女士面前,生气的说:“你看看你的房子,都被法院查封了怎么卖给我们啊”。


沈女士惊讶中拿起产调单一看,确实是被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查封了,沈女士想来想去才想到可能是她前段时间做服装生意,拖欠厂家的进货款未付,所以厂家把她起诉了并把她的房子给查封了。


此时,买家拿出了当时双方签订的居间协议和买卖协议,要求沈女士按照定金罚则双倍返还40万,沈女士顿时傻眼了.......


本来是打算卖掉徐汇房子筹首付款,没想到摊上这样的事.....


因为房子被查封这样自己不可控制的原因而导致房屋交易无法进行时,出售方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呢?


【郭韧律师解读】


公民、企业或其他组织因纠纷,而一方诉至法院的,有权申请法院保全被告的财产,其中包括市场价值较高的房产。法院查封房子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房子的产权人为了逃避债务(或因涉诉而可能产生的债务)而转移财产,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保障。


被法院查封的房子,是无法进行正常的房产交易的。尤其是在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被查封的,只能通过解除协议的方式来解决。


本案中,沈女士徐汇区房子被查封,虽非其本人主观意愿,但确实是因其个人原因导致买方无法继续购买其房产,仍然属于沈女士违约,理应按照法律规定,按定金罚则双倍返还买方40万元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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