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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月亮湾小区业委会的查菲玲和潘志康摊上事了

发表于2013-03-31

3月29日下午,查菲玲和潘志康2人联手殴打物业经理孙某(女)

晚上,潘志康又和查菲玲3人一起联手殴打小区业主王某(女)

事件提示:该任业委会与2012年5月已经被该小区业主大会表决罢免,要求重新改选业委会

由于业委会相关人等迟迟不肯交接,一直拖到现在。

现在又出了业委会委员查菲玲及其女儿联手潘志康一起殴打物业和业主的丑闻,宜川街道的干部们真的还继续坐视不理吗?

人物介绍

查菲玲:业委会成员,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该任业委会有多件违法和损害小区业主利益的行为,因此被业主大会表决罢免!

潘志康:小区业主,退休职工,曾经被前任业委会和物业同时聘用全权小区日常管理事务(未通过业主大会表决,业委会私自决定),在其管理期间有多项违法及损害小区业主利益的行为

发表于2013-03-31

事件回放:  下午查菲玲和潘志康殴打孙某后110出警,但是未及时解决

      晚上查菲玲及其女再次伙同潘志康殴打小区业主王某(女),110再次出警

至今事情仍未解决!

发表于2013-03-31
这个不支持还支持什么,没话说,严重支持..凯迪隔音窗....
发表于2013-04-02

月亮湾小区业委会改选小组已经成立,根据法律规定,原业委会应在10日内将所有相关材料和印章交至房管办

 

现在该小区业委会又开始耍无赖,拒不交接,并在小区里打击报复要求清查业委会违法行为的业主,房管办和街道居然拿那些无赖没辙!

发表于2013-04-02

碰到这样的人也着实没有办法

发表于2013-04-02

涉及动手打人,那就属于治安纠纷了,应当由派出所处理。业委会成立后,如原业委会成员拒绝移交相关资料,可以请公安介入,拒不移交者要承担因拒绝移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发表于2013-04-04
引用:pfgc 在2013-04-02 11:38:05写道:原帖
月亮湾小区业委会改选小组已经成立,根据法律规定,原业委会应在10日内将所有相关材料和印章交至房管办

现在该小区业委会又开始耍无赖,拒不交接,并在小区里打击报复要求清查业委会违法行为的业主,房管办和街道居然拿那些无赖没辙!

现今社会仿佛是讲横的人得益,都觉得拿它没办法,怎么会这样?  

发表于2013-04-06
引用:巡城骏 在2013-04-02 22:04:59写道:原帖
涉及动手打人,那就属于治安纠纷了,应当由派出所处理。业委会成立后,如原业委会成员拒绝移交相关资料,可以请公安介入,拒不移交者要承担因拒绝移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事情已经发生一周,当地的中山北路派出所至今的答复是仍在调查

其实事实经过很清楚,只要查一查监控录像就知道了

查菲玲进了派出所就急着向警察表露身份:我是业委会的,吃准派出所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咯

发表于2013-04-18

女人打架那是什么样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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