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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某小区已经被罢免达一年之久的业委会又贴公告了!

发表于2013-05-10

自2011年1月开始本小区由业委会自主管理小区,但是期间小区的管理水平及其糟糕,在业主们的呼吁下最终由房管办、居委会出面协调聘请了物业进驻小区进行日常管理,自2011年3月开始由物业接管。


但是2011年1月和2月的账目业委会始终没有公开,直到2011年9月物业公布账目时才带了一笔:支出是79823.03元;此外还有弱电改造约3万元,但是业主压根不知道这3万元是用在什么地方的改造,这么大一笔款项也未经业主大会批准;还有监控移位约6000元,可笑的是在这之后不久小区发生盗窃事件,新移过位的监控居然没有发挥任何作用,没有拍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还有一些奇怪的费用,比如乒乓台和劳务费。。。





发表于2013-05-14
引用:pfgc 在2013-05-08 20:07:46写道: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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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类事  要谨慎 要会同各方面的相关人员


比如请街道调委会、居委会 警所  上级相关部门 以及 小区业主 大家坐下来商谈

发表于2013-05-16

既然房地局只有指导没有监管的权力,为什么向政府的反映业委会违法行为的举报信每每被转到房地局呢?





发表于2013-05-16

通过这两年小区业委会的折腾,我越来越感受到法制的重要性


在好的制度下,以法律为准绳,能够让坏人不敢做坏事,违法者要付出高昂的代价,让更多的人以儆效尤


在坏的制度下,守法者的权益得不到该有的保护,好人不敢做好事,违法者却会因违法成本的低下,在违法行为中获得大量利益而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从而更加滋长他们的气焰,越来越多的群众会因维权困难而趋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发表于2013-05-29

既然业委会要求必须先审计还他们清白然后才换届,街道和房办也满足了他们的要求,答应先审计


正当账目的问题开始浮上水面的时候,审计又停止了,宜川街道、房管办,你们到底是在玩哪样?到底想拖到什么时候呢?




发表于2013-05-29
引用:pfgc 在2013-05-16 11:48:43写道:原帖
通过这两年小区业委会的折腾,我越来越感受到法制的重要性
在好的制度下,以法律为准绳,能够让坏人不敢做坏事,违法者要付出高昂的代价,让更多的人以儆效尤
在坏的制度下,守法者的权益得不到该有的保护,好人不敢做好事,违法者却会因违法成本的低下,在违法行为中获得大量利益而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从而更加滋长他们的气焰,越来越多的群众会因维权困难而趋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这种情况相当普遍。所以,一要加强监管,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二要主体的广泛参与,不仅是诉求的表达,更重要的还有建议与监督。

发表于2013-05-30
引用:pfgc 在2013-05-29 10:38:18写道:原帖
既然业委会要求必须先审计还他们清白然后才换届,街道和房办也满足了他们的要求,答应先审计
正当账目的问题开始浮上水面的时候,审计又停止了,宜川街道、房管办,你们到底是在玩哪样?到底想拖到什么时候呢?
 

  建议争取上一级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将情况向新区建交委反映(书面或网上都可以),以打开僵局。

 

发表于2013-06-04

有业主实在看不下小区被业委会几个人搞得鸡犬不宁乌烟瘴气,提点意见

那个曾经的“代表”潘志康跳出来了,给大家过过目




发表于2013-06-04

潘志康避而不谈在他们管理下的种种违法行为,也不谈业主对他们账目的质疑

更不说超过30%的业主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罢免了业委会这个事实

居然还说法律规定不应改选业委会,而应该补选


怎么评价这个人?是极品的脑残呢?还是极品的无赖?

发表于2013-06-05
引用:pfgc 在2013-06-04 16:41:19写道:原帖
有业主实在看不下小区被业委会几个人搞得鸡犬不宁乌烟瘴气,提点意见
那个曾经的“代表”潘志康跳出来了,给大家过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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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对违规事例的取证十分在意,说明你很内行。法制社会就要以事实说话和按照民意行事。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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