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沪牌新规

发表于2014-06-30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引导和改善客车额度的实际需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新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今天(6月29日)“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已全文发布《规定》(点击左下角的“阅读原文”可查看全文)。
《规定》对个人客车额度竞买人资格作了新的设定,竞买人在办理2014年7月及以后的客车额度拍卖登记手续时,不仅需持有效身份证明、本市居住证明(不含《临时居住证》),还需提交有效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
《规定》还明确,竞买人自2014年7月起通过拍卖获得个人客车额度的,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参加拍卖。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客车额度管理,本市还将适时推出在用客车额度纳入统一管理等具体措施。

发表于2014-07-01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