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陈柏泉委员说已做好了起诉外高桥的准备,建议被外高桥起诉的邻居,找陈委员作证。
- 发表于2014-04-01
不得了,不得了,康城现在是物业管理业委会,不是业委会管理监督物业了。
一个物业托发帖不断破坏业委会委员之间团结,站队立场鲜明,足以说明现在康城的问题了。
- 发表于2014-04-01
不得了了,康城现在是租户管理业主,租户监督业主了。
一个外来租户不停的发贴破坏业委会,破坏物业的团结,站队立场鲜明,足以说明现在康城的问题了。
- 发表于2014-04-01
本来呢,听了老邻居的诚意的劝阻后也不想多管闲事了,但是我个人需要徐家汇班车和各类班车,需要居住的环境道路交通安全通畅一点,发点诚恳建议也不为过过,可是楼主物业马甲不断跟踪胡搅蛮缠故意歪曲本人发言大意,我不得不给她点回报看看。
- 发表于2014-04-01
本来呢,我是稳定老业主,也不想多管闲事了,但是我个人不需要徐家汇黑车和各类黑车,需要居住的环境道路交通安全通畅一点。你胡搅蛮缠的功夫已经超出了你的臆想,回报这种事情,等你做了业主再说吧。
- 发表于2014-04-02
陈百泉就是王八 弹,问候他们一家门
- 发表于2014-04-02
楼主,我顶你的贴!
但是我并不看好你这个主意,因为从来就没有看到陈委员正儿八经为业主做过实事。据说现在业委会里面几个重要的章被他保管,而且他又一贯热衷于搞工程维修的事,所以对他不能抱什么希望。
- 发表于2015-06-06
lz您好,请问您有陈柏泉委员的联系方式吗?我们收到了外高桥的传票,如果他那有资料我们想前去请教。
陈柏泉委员(论坛网名康城陈老师)前几天发帖说他已经完成了起诉外高桥的准备,以下摘自陈柏泉委员原帖——
“还是如你原先所说:起诉前先审计,业委会(公告)中已有,业委会应该对康城业主负责,对各方有个交代。为何迟迟不启动,我只能说,我的工作(且没有人叫我做)已经准备就绪。”
最近又有大量业主被外高桥起诉,当然作为业主应该支付质价相符的物业费,但是外高桥损害业主的部分也必须由外高桥承担责任,既然陈柏泉委员收集了相关证据,完成了相关工作,那么业主要求外高桥的物业费打折也就有了依据,且业委会委员有义务和责任维护业主的权益,出庭作证一事相信陈委员应该义不容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