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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3.11.9]白马花园业主大会筹委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发表于2013-11-09

到场人员:朱黎、陆为民、顾耀珍、李毅、罗洁、金小燕、孙伟


会议纪要:

1.确定下一步工作流程,包括:由业主推选业委会成员候选人,收取选票以及确定最终业委会成员名单

2.在具体流程上,筹委会成员和房管局的陆先生无法达成一致,所以整个业委会选举暂时搁置,下次会议再讨论


矛盾的焦点集中在:

按照目前的流程,将于18号发放业委会成员推荐表,筹委会在收集并统计完票数后,由房管局审核业主资质,再根据得票的多少,选出业委会的7名成员


我们筹委会的成员希望在此做法上,能够进一步将流程完善。在第一阶段统计完票数之后,再进行第二阶段。将所有的候选人名单公布,并联系候选人,让有意愿参选业委会的业主提交个人简历(预计15-20人左右,不是每个我们选出来的人都有兴趣进入业委会),公示一段时间后,择日让所有候选人对小区业主发表竞选演讲,再由小区业主重新投票,选出最终的7个业委会成员。这一增加流程可以真正有效地让业主选出自己需要的并且了解的业委会成员


房管局的“领导”拒绝了这一提议,说是法律上不允许,尝试沟通后也被断然拒绝,很无奈,所以选举流程暂时中止,等待下一次会议沟通。


业委会选举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我们会更加认真谨慎地去处理每一个流程!


感谢大家的信任!


发表于2013-11-09

筹委们,好样的!

包办、操控搞习惯了。看到你们有自己的想法就不行。

职能部门的人,一边看着就行,别像政府的手摸企业一样乱摸。

正好看到一句话:别怪社会太黑暗,怪你自己没担当。大家都有担当,事情就好办。

 

发表于2013-11-09

只爱,辛苦了!建议直接放第一版面上,让逛论坛的业主在第一时间就能看到!

发表于2013-11-09

辛苦了!

发表于2013-11-09

房管局的人认为我们所建议的流程不合法,居委会坚持要在房管局的指导下进行,而我们则认为我们的建议只是在原有流程上增加一次公示、沟通后再选出最终业委会人选,并么有不合法的地方,业委会手册上也并没有说明不能增加这么一个过程。

发表于2013-11-09

各位辛苦

即便不违法,他也觉得没必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工资不会多。

发表于2013-11-10

大家辛苦了,今天俺应为去工地了,没能参加,下次一定参加。

发表于2013-11-10

辛苦了!

我们认为在大家都不了解各候选业主的情况下,

必须,这样公开,透明,

支持筹委会的工作!

发表于2013-11-10
好样的筹委们!按他们这种方式,最终的结果肯定有一些人选是物业暗中推的,我好几个朋友都是物业经理,他们做物业的肯定是想尽办法推站在物业和物业关系好的人选,以后动用维修资金就方便,两块当一块用!
不管怎样,辛苦各位务必坚持我们的原则!正真是让我们像选筹委那样选出我们业委!
否则我建议直接筹委转成业委侯选来公示也行!
发表于2013-11-10
建议,候选人可以由10名以上业主推选产生。不要太相信房管局与居委会,血淋淋的经验啊。否则,还不如不成立业委会。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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