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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祝大家赢得与流氓物业的首轮较量

发表于2011-07-20

法院公安等等现在不见得是维护大家利益的。甚至可能是因为某些利益等等成为侵权的帮凶。

物业也绝不是象我们正常想的那样仅仅是雇佣来的需要听业主意见的公司。这帮流氓可能到时候会露出打手狰狞的面目。

所以大家能请到律师的请务必请律师,以免被法官黑了。能请到保镖的务必请保镖,以免在人身安全面临威胁时交了不该交的钱。

最后祝大家在首轮与当前制度当前法律和流氓物业联合体的较量中获胜。

发表于2011-07-20
你怎么不参加战斗
发表于2011-07-20
发表于2011-07-20

加油,加油~~

发表于2011-07-20
引用:威廉侠客 在2011-7-20 7:01:37写道:原帖

法院公安等等现在不见得是维护大家利益的。甚至可能是因为某些利益等等成为侵权的帮凶。
物业也绝不是象我们正常想的那样仅仅是雇佣来的需要听业主意见的公司。这帮流氓可能到时候会露出打手狰狞的面目。
所以大家能请到律师的请务必请律师,以免被法官黑了。能请到保镖的务必请保镖,以免在人身安全面临威胁时交了不该交的钱。
最后祝大家在首轮与当前制度当前法律和流氓物业联合体的较量中获胜。

 
 好像不是首轮了。至少不能让它随意欺负业主。物业费是要缴地,但不是这么缴地。


发表于2011-07-20
引用:半圆的弧 在2011-7-20 11:29:05写道:原帖
你怎么不参加战斗

 
 背后的声援我也很欣赏
发表于2011-07-23
尽早把物业恶狗打出去~!
发表于2011-07-23
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即我们通常所说的 谁主张 谁举证!
发表于2011-07-23
最近到地库的楼梯干净多了,看来是打官司的缘故呀。在我看来物业输不起呀!输了就OUT了。
发表于2011-07-23
作为开发商,绿地集团在面对如此乱象,在想什么,在干什么?这物业是开发商指定的,开发商目前的消极态度、不作为,是什么原因?是管不了,还是不想管?为什么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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