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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关于北门新帖

发表于2012-04-26

虽然我不住北面,但北面的情况我也知道一些,关于北门的事,我看到网上的帖子的第一天,我正好生病,我短信了hp200,说第2天回复,回家后还是先回复了(实际我在单位已写了一稿,晚上回家又重新写了)

我先将这几天的情况啰嗦的说一下

1、 看到帖后,我电话主任,主任在外面,晚上回家又联系了下,一些北门的背景情况与我的映像核对一致后,我发了帖。关于北门的历史,我前帖已说明,我不说了。

2、 看到有人要投诉物业,这件事是业委会提议,业主表决,物业实施的,所以有什么情况请与业委会联系。今天晚上(临时)、周二和周六下午(固定)会有人员接待的。

3、 反对北大门不通行车辆,我不知道到底有什么原因,现在只是恢复小区原来入住的状态,并不影响行人的通行。根据排除法和一份网上帖子,就是影响了汽车通行,如果用汽车开到东大门,多了2400米路,还有其他原因吗?

4、 可以包容北门出去的危险程度,却不能容忍东大门与34期相对。我是不是可以(片面)的理解为东大门更危险,应该保留北大门,而关闭东大门呢?---我和业委会会提示物业加强东大门近门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管理(此事,周二我已电话物业)

发表于2012-04-26
以下是瞎话:关于安装行人门禁的讨论会上,有部分业主反对,有一个业主提出,将小区划成南北2个小区,这样门禁和商铺就不会抵触了。
昨天有一个念头浮现,之后又消失了,是不是会比较邪恶:划2个小区,可以减轻部分业主的烦恼?北区的走北门?

发表于2012-04-26
是的,恢复到入住的状态,没错!问题是现在和六年前能比吗,那时小区才多少车,河边几乎没车辆停的,现在,你看看,现在有多少车,相信罗杰肯定了解现在的状况,你住在前面可能不是很清楚,你知道吗,现在早上开车出去,经常会与对面的车碰头,退也不是,进也不是,如果一个人不让的话,会僵在那儿,根本不是多绕路的问题,我是要到利津路的,我也经常从北门绕出去的,我不怕绕路,我是怕堵!!!!还是那句话,坚决反对封北门,如果你说只是恢复到入住状态,那说句过头的话,你能把河边绿地要回来吗?你能让摇椅回来吗,不能了!!
发表于2012-04-26

2.建议业委会在做出通告之时做出更多的细致解释,会避免邻居们不必要的误解。如:恢复北门之消防通道功能。未免过于惜墨如金。如果通告之同时能做出细致解释,邻居们的误解可能会少一些。您也解释了这么多了,邻居们也质疑这么多了,但是北门是否是违反了消防规定,本人至今仍然没有清晰答案,虽然我不是那么介意关闭北门。
通告是业委会拟写的,拟写的方案是业主大会在2月底开会时提出的,参会在37个业主代表(不含其他相关单位和列席人员),在会议上就这个方案是关行车通道,说的很明确,而“惜字如金”是业委会的错,但图纸是没错的。经过层层传达,效果不好,主要问题还出在通告上,业主代表将通告贴在楼道内,没有讲清楚,因为是业主代表帮着做事,所以他们没错。我只是有一点寒心,我们在会上讲明白的北门,至今没有业主代表站出来帮业委会证明此事(因为还是有部分业主代表是年轻人,应该会上网的)
3.有邻居说物业与业委会说90%以上的邻居签字同意,我让他出示证据,他至今没说,但是据我对那个邻居的观察,他不像是空穴来风。他提出了房产证上的依据,我认为应当重视。如果真的是像那位邻居所说的话,邻居们会感觉到被代表了,这不好的。你们那么多的辛苦付出都会被抹杀的。我支持你们,但是如果真的说被代表了,支持你们的邻居也会感觉寒心的。
这一点从黑板上的计票已说明,我想问题还是出在通告的“惜字如金”上,这里不再解释。关于房产证上的依据,我不想咬文嚼字,这不是我大大列列的风格,我会后文解释。
4.我参加过几次业主代表大会。我们的业主代表大会从代表产生的程序与表决的程序上是有瑕疵的。我个人认为,这种程序,可能是复合规定的,但是无法避免被代表的实事。网站投票、手机短信投票,操作起来的可行性没有太大问题,希望业委会能积极考虑。
去年的投票没有做好,2个议案全部都否,我们都深刻反醒过,这次从议案的公示,签字,投票,再公示,全部都的很好。网站和手机投票,谁来做,效果怎么样?我单位的公益工作,全部都是我同事帮我处理的,最后向我汇报一下。(不是我显白,是有好心同事帮我处理一些事物)

发表于2012-04-26
引用:nwq_roger在2012-4-26 9:46:23写道:原帖
以下是瞎话:关于安装行人门禁的讨论会上,有部分业主反对,有一个业主提出,将小区划成南北2个小区,这样门禁和商铺就不会抵触了。
昨天有一个念头浮现,之后又消失了,是不是会比较邪恶:划2个小区,可以减轻部分业主的烦恼?北区的走北门?
 
 还是罗杰权力较大,准备动用业委会权利把北区的住户与小区分开。“划2个小区,可以减轻部分业主的烦恼?北区的走北门?”
看来业委会能耐大了!北区住户们悲催啊!"罗杰万岁!"
发表于2012-04-26
引用:证大五期342在2012-4-26 10:13:57写道:原帖
引用:nwq_roger在2012-4-26 9:46:23写道:原帖
以下是瞎话: 还是罗杰权力较大,准备动用业委会权利把北区的住户与小区分开。“划2个小区,可以减轻部分业主的烦恼?北区的走北门?”
看来业委会能耐大了!北区住户们悲催啊!"罗杰万岁!"
 
 你想怎么生事,就怎么生吧,我不需要为自己证明什么,
你想诋毁我或业委会,你想诋吧,业主知道怎么投票
发表于2012-04-26
无论如何,希望小区业主都能多从小区利益出发。而不是仅仅从自家的小利出发而做支持或反对的决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利益,很正常。但如果谁都不做一点小恓牲,那如何能形成方案?试想,反对封闭北门的可以抗议,那支持封闭北门的为什么就不能抗议?针锋相对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能僵持,所以双方要妥协让步。民主自由不是说满足每个人的民主和自由,我们更需要理性和规则。当自己的利益损害不是那么大时,请为别人和小区共同利益多想想。看了这几天的争吵,觉得好没意思。有空去多做点更有意义的事不好吗?再加一句,争吵的前提还是要尊重对方。
发表于2012-04-26
引用:nwq_roger在2012-4-26 10:08:05写道:原帖
2.建议业委会在做出通告之时做出更多的细致解释,会避免邻居们不必要的误解。如:恢复北门之消防通道功能。未免过于惜墨如金。如果通告之同时能做出细致解释,邻居们的误解可能会少一些。您也解释了这么多了,邻居们也质疑这么多了,但是北门是否是违反了消防规定,本人至今仍然没有清晰答案,虽然我不是那么介意关闭北门。
通告是业委会拟写的,拟写的方案是业主大会在2月底开会时提出的,参会在37个业主代表(不含其他相关单位和列席人员),在会议上就这个方案是关行车通道,说的很明确,而“惜字如金”是业委会的错,但图纸是没错的。经过层层传达,效果不好,主要问题还出在通告上,业主代....
 
 roger, 我没有理解这个历史。麻烦回答一下:关于北门的投票是与会代表给投的么?
发表于2012-04-26
引用:第二条鱼在2012-4-26 11:45:16写道:原帖
 roger, 我没有理解这个历史。麻烦回答一下:关于北门的投票是与会代表给投的么?
 
 1、2月底开业主代表大会,2、2月底贴到每楼公告和小区公告处,3、3月投票4、3月17日唱票公告

3月9日至3月18日24点整为表决期。

2、本次会议表决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三分之二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三分之二的业主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不解释了,是所有业主投的,只是措字如金了。

发表于2012-04-26
北门还在挖,能马上阻止吗,今晚再好在北门现场,效果会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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