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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金谊河畔小区儿童乐园产权核实

发表于2014-09-25

前物业不能动一分钱;

现物业不动钱的不干.

发表于2014-10-29
引用:金谊河畔业主委员会在2014-09-19 10:57:05写道:
9楼

先交流最重要:动用维修基金根据“管理办法”,一次使用超过五万以上,确实需要获得三分之二全体业主同意,除了物权法外,“管理办法”还有细则,街道组织使用交流会,资料不日上传。  "你提到的儿童乐园器材是街道的,只能证明街道为儿童乐园购买了器材,严格意义上说,是中房欠街道一笔器材费,属于债权范畴,与物权无关",如与物权无关,何谈使用物业维修基金?当小区公共设施或区域在小区竣工或销售后,受到外物有意....

引用:若游龙在2014-09-19 15:20:42写道:
10楼

还是我来传吧,目前上海颁布实施的关于物业管理,效力级别最高的是——省级地方性法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注:本篇法规已被修订,新法规名称为: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4月1日)  其中第11条第2款  “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

 学习了,严格来讲,我们小区的管理规约就是违反了上海市或国家物业管理方面一些基本法规,是否可以讲我们小区一开始就走入了误区?

发表于2014-10-30
引用:金谊河畔业主委员会在2014-09-19 10:57:05写道:
9楼

先交流最重要:动用维修基金根据“管理办法”,一次使用超过五万以上,确实需要获得三分之二全体业主同意,除了物权法外,“管理办法”还有细则,街道组织使用交流会,资料不日上传。  "你提到的儿童乐园器材是街道的,只能证明街道为儿童乐园购买了器材,严格意义上说,是中房欠街道一笔器材费,属于债权范畴,与物权无关",如与物权无关,何谈使用物业维修基金?当小区公共设施或区域在小区竣工或销售后,受到外物有意....

引用:若游龙在2014-09-19 15:20:42写道:
10楼

还是我来传吧,目前上海颁布实施的关于物业管理,效力级别最高的是——省级地方性法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注:本篇法规已被修订,新法规名称为: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4月1日)  其中第11条第2款  “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

引用:湖人队1在2014-10-29 09:23:01写道:
23楼

 学习了,严格来讲,我们小区的管理规约就是违反了上海市或国家物业管理方面一些基本法规,是否可以讲我们小区一开始就走入了误区?

 不是的,lz自认为小区管理规约上面写的五万块以下不需要业主同意,其实你仔细看他贴出来的文件,只有第六条里面有一个五万块,但是第六条说的是五万块以上需要进行审价。

有些情况下动用维修基金是不需要业主同意的,但是有限制条件的,具体见我在第二页的回复。

发表于2014-10-30
如果没有记错的活,曾经被业主发到网上让大家看到的我们小区的所谓管理公约,它的制定日期是和小区业委会成立的日期是同一天。也就是说,此公约早在业委会成立前已存在,而且直到现在楼主发出的这个公约中,其生效日期还是空白格(见金谊河畔管理公约-草案)第五章的附则第三十七条:本议事规则经2012年( )月( )日业主大会讨论通过。

滑稽的是,它最后还来这么一句:本议事规则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修改。说实在的,如果不是特别留意,绝大多数业主根本就未见过这份公约,何来什么业主大会?我当初在网上看到的因字太小也无法弄清公约內容,也是这次从楼主的发帖中才看到真内容。

我认为,目前当务之急是业委会应当早点把《金谊河畔管理公约》草案制定完善,真正交由业主大会讨论通过,使其变为正式公约,否则小区很多事情都无规可依,业委会也难正常开展工作呀。

比起那个儿童乐园的地坪修缮问题,孰急孰缓,孰重孰轻,自然勿须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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