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外来媳”的辛酸几人知?房产证不写我名字,户口迁不过来

发表于2013-09-02

离吧,这样还过啥

发表于20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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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9-03

这个也太过份了,都夫妻了我认为你一分钱不出甚至要你老公养,都得把你的名写上去,否则还是夫妻呀?如果还没结婚那不写也就算了。真杯具呀。这世道全变了。

发表于2013-09-03
引用:一诺千金momo在2013-09-02 17:00:10写道:
19楼

我觉得你孩子能有户口就行了,你不用要求那么多啊

 这不是要求多不多的事,是把她已当外人了。太扣了吧。无语。

发表于2013-09-03

婚后买房,不算是共同财产吗?

我一直以为,婚后买的,不管加不加名都是共同财产的,难道不是吗?

发表于2013-09-03
引用:xxmh在2013-09-03 12:28:40写道:
26楼

婚后买房,不算是共同财产吗?  我一直以为,婚后买的,不管加不加名都是共同财产的,难道不是吗?

 说是这么说,万一真的闹到不可开交的时候,我最终肯定还是什么也没有。

发表于2013-09-03

感情是个虚幻的东西,女孩子结婚前应该要考虑些实际的东西,将来好有个依靠。

发表于2013-09-03

摆脱你看看新婚姻法,就算没有你名字还是有你一半财产的好哇。这个是婚后财产。

发表于2013-09-03
别拿外地人不当人在2013-9-2 15:07写道:原帖
我是07年前从山东的农村独自来到上海打拼,那时候刚刚大学毕业,又怀着一颗来到国际大都市谋更好的出路的雄心壮志,同时希望在家中辛苦务农的父母不那么辛苦,所以一个女孩辛苦来到这陌生的城市来打拼。还记得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很多人都说上海是魔都,我希望在这魔都里安身立命。”
 
说实话,几年的打拼生活,越来越让我这个外乡人更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上海的排外现象我感觉都到了白热化的地步,我甚至都学会了不少上海话。为了苟延残喘地生活下去。
 
平时租房没什么,但是依然抱着一丝幸福的憧憬...
识人不歹,自作自受;说到底你们还不具备夫妻感情;要么不忙要孩子,如果要孩子就把它上户到山东吧
发表于2013-09-03

气头话,不必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