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外来媳”的辛酸几人知?房产证不写我名字,户口迁不过来
- 发表于2013-09-02
- 发表于2013-09-02
别拿外地人不当人,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外来媳”的辛酸几人知?房产证不写我名字,户口迁不过来”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 发表于2013-09-03
这个也太过份了,都夫妻了我认为你一分钱不出甚至要你老公养,都得把你的名写上去,否则还是夫妻呀?如果还没结婚那不写也就算了。真杯具呀。这世道全变了。
- 发表于2013-09-03
婚后买房,不算是共同财产吗?
我一直以为,婚后买的,不管加不加名都是共同财产的,难道不是吗?
- 发表于2013-09-03
感情是个虚幻的东西,女孩子结婚前应该要考虑些实际的东西,将来好有个依靠。
- 发表于2013-09-03
摆脱你看看新婚姻法,就算没有你名字还是有你一半财产的好哇。这个是婚后财产。
- 发表于2013-09-03
识人不歹,自作自受;说到底你们还不具备夫妻感情;要么不忙要孩子,如果要孩子就把它上户到山东吧
- 发表于2013-09-03
气头话,不必在意
离吧,这样还过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