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2月1日上午8点45分诉业委会门禁官司

发表于2016-02-11

回复彩虹之巅:

你多次提到“我们康城的法治环境太差","法规是游戏规则"我完全同意的。

”业主大会全面授权业委会履行招标人职责“确实存在很多潜在的隐患。很可能业委会因此违法而贪污。


现在的问题是,我看不到你能够提出一个更好的方案。

不管用你推荐的公司,还是别人推荐的公司,动用维修基金 势在必行。

按照法律,凡是动用维修基金,必须2/3业主同意。我是想不出办法能做到这条。


你觉得这点能够做到吗?你能不能提出你办法和意见?

法治环境太差"其中一点就包括,部分人对别人有严格的法律要求。对自己不做任何要求。这一点一定要避免。“不然这本身就是”法治环境太差“。


发表于2016-02-11
方案不是现成的吗?一期原门禁厂家为安居宝,二期为科瑞安,三期四期为立林,这些原厂家为什么不能请他们来诊断?非要把什么所谓的良相公司请来出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天价?居心何在?原监控室好好的,为什么要重新合并监控室?当初在推进这些工程时,业委会曾经邀请过一些专业业主出谋划策,为什么业委会一句听不进去,反其道而行?
发表于2016-02-11
所以说维权讲究方式方法,要说明问题,你得提供材料,不管提供给法院还是政府,人家都是要依法行政,各期原厂商的方案书要拿出来的 ,决定权还是在全体业主的,现在问题谁都没有看到过这份方案书,凭什么说这份方案就是最好的,只要有方案,价格是能核算得出来的,忽悠不了人的。
发表于2016-02-11
两方都交不出方案,搞西撇。
发表于2016-02-11
引用:彩虹之巅在2016-02-11 13:33:49写道:
47楼

方案不是现成的吗?一期原门禁厂家为安居宝,二期为科瑞安,三期四期为立林,这些原厂家为什么不能请他们来诊断?非要把什么所谓的良相公司请来出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天价?居心何在?原监控室好好的,为什么要重新合并监控室?当初在推进这些工程时,业委会曾经邀请过一些专业业主出谋划策,为什么业委会一句听不进去,反其道而行?   ....

我同意,先找原厂家。我觉得这个确实比较好。

但是你还是要动用维修基金啊。

那你2/3业主同意怎么解决?


你不能别人动用维修基金就要2/3同意,你的方案动用就不提了。

你这是在玩弄法治,侮辱法治,康城法治成了扯皮工具了。


发表于2016-02-11
@数星星晒月亮,你意思说没过三分之二,就可以动用维修基金?那维修基金岂不成了某些人的钱包了?想用时巧立名目,直接支取好了?那不乱套?其实还有就是像业委会自己说的一样,哪个楼栋内部自己过三分之二,就哪个楼栋自己做好了,只是不联网,能让大门关起来就行。
发表于2016-02-11
这么说的话,仅仅满足各自装各自的大门,那只要推翻业委会的决议,否则就是我之前说的业委会决议最大,何况你自己参与了投票,并且还投了赞成票,如果这是商业合同纠纷,你属于违约,要交对方违约金,以此打个比方,只是想说明任何签字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业委会的决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这就是法,法最大,你一个楼栋的征询抵不过全体业主的投票。
发表于2016-02-11

反正啊,把门禁搞好了,才是本事。搞不好随便你满嘴法律法规,都是闹事。

什么三分之二啊,什么维修基金啊。都是某些人的接口。

监控做不了,门禁做不了,现在连电梯都修不了了。

你要是能找原厂修好,我也接受。但光说不行啊,能不能叫来修好要看你本事。咋不说叫外星人直接送个新的来呢?光这样,这维权英雄民意领袖也太容易了。

发表于2016-02-11
楼上朋友,你能叫你业委会里偶像把我们楼栋扫楼通过三分之二那份5000多元的维修方案执行了,那也是你本事,否则你就是认贼做父,搅浑水的货色,你嘛,去火拼你的革命党好了,在论坛上都当你是个笑话。
发表于2016-02-11
引用:lancelotchen02在2016-02-11 19:07:06写道:
53楼

反正啊,把门禁搞好了,才是本事。搞不好随便你满嘴法律法规,都是闹事。  什么三分之二啊,什么维修基金啊。都是某些人的接口。  监控做不了,门禁做不了,现在连电梯都修不了了。  你要是能找原厂修好,我也接受。但光说不行啊,能不能叫来修好要看你本事。咋不说叫外星人直接送个新的来呢?光这样,这维权英雄民意领袖也太容易了。    ....


花两万多元搞一个楼栋的门禁(还不包括监控),算什么本事?那是花大家钱的本事!有业主举出法律法规要求职能部门监管,怎么是闹事呢?三分之二啊、维修基金啊,为什么变成借口呢?做监控、做门禁,好像没有人不同意,就是有业主对维修基金如何使用、要不要监督提出异议,这应该是业主的权利吧?几千万的大工程无人监管,那当然做不了,但电梯坏了是人命关天的事情,谁不让修你知道吗?去了解清楚了再来说吧。你能接受原厂修好,原厂也叫来过了,也有初步报价,但有人认为小区门禁是一个5、6百万的“垄断工程项目”,即使楼栋2/3业主同意、即使是原厂修复也不能做。你认为这符合民意吗?